本库收录台湾地区期刊,为给研究者提供原始资料,本库保存期刊原貌、未删改,不代表本库认同作者的观点和用语,请鉴别!
(一)何謂存證信函:掛號、限時掛號或報値、保價信函於交寄時,以內容完全相同之副本交存郵局,俾必要時便於舉證或作其他證明目的之用者,爲存證信函。(二)存證信函的優點:公私財務清償或其他一切文件,如作存證信函交寄,具有證明效力,方便可靠,費用低廉,因此深受各界歡迎。(三)交寄辦法:存證信函限於國內互寄,由寄件人作成正本一份,副本二份,書寫全名並簽章。正本以掛號附回執寄出,副本一份由寄件人收存,另一份由郵局存查。寄件人不願自留副本者,得僅作成副本一份。各地郵局...
契約當事人之一方,為確保契約之履行,交付他方之金錢或其他代替物,他方收受時,契約推定成立,稱為「定金」[1]。契約履行時,定金應返還,或作為給付之一部。契約不履行時,以歸責事由定之——一、可歸責於付定金當事人之事由,定金不得請求返還。二、可歸責於受定金當事人之事由,受方應加倍返還所受之定金。三、因不可歸責於雙方當事人之事由時,定金應原數返還付方。例如:林世昌向王文欲租房屋一間居住使用,約定月租金伍仟元,押租金一萬元,自九十八年十二月十六日起租,至九十九年十...
的国内法,则该组织等可因国内法的修改而随时瓦解,此为各国所极端不愿见到的情况,故各国均在提高条约的法律效力,以维持十国间的团结。至于我们的东邻日本新宪法第九十八条规定「日本新缔结的条约及业经确立的国际法规,必须诚实遵守之」。日本若干国际法学者多认为新宪法规定了条约对国内法律的优越性。我国行政院于答复立法委员关于某味精厂商与日本某味精商专利权的纠纷时,亦曾引用我国司法解释,条约与国内法律牴触时,条约的效力较优。此似为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一般国际法国际法的新趋势。至于
一、「贈與」可依民法運用台北市寧波同鄉會(以下簡稱本會)擁有動產不動產約上億,在各同鄉會中是數一數二的大富翁,且有熱心公益人士絡續捐款,源源不斷。但閱覽寧波月刊告急文宣,該刊出版費寅吃卯糧,獎學金入不敷出,常由理事長自掏腰包填空,或自土城林地闢為北二高徵收款撙節,真不忍卒睹。就像手拎貂皮大衣直打抖索,眼望滿漢全席垂流口涎,忍飢挨凍,原因無他,由於「基金」依法不得動支本金,定存金融單位,利率遞降,孳息不足因應,善心人建議修法解凍。實則「基金」設置之立法原意...
版权所有 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华全国台湾同胞联谊会、北京大学文化资源研究中心
大陆赴台之各省市同乡会文献社、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您当前的IP是: Processed in 0.072 second(s)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8208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新出发京批字第版0079号 京ICP备06036494号-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