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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定海縣治與大敎場史話

    来源期刊:《寧波同鄉》 第192期  作者:藹民 出版时间:1984-07-01
    关键字: 定海县 县政府 历史沿革 大教场 古迹

    肇始,乃改为县知事公署,后改为县政府。至抗战期间,本县沦陷敌伪之初,改名为「自治会」,后又改为「县政府」,伪政府大兴土木,截断其腰以通公路,大门撤至路旁,原居平政桥小学与地方法院之间之公署,均荡然无存,故县府失地恐有五分之一。据父老忆述:民初尙见河边有大门三间及二鼓亭,惟笔者幼时已不复见,惟有河对岸留一「照墙」而已。关于上述「常盈仓」史话,恐定海人知者不多。幸县志中有记载,乃明洪武时所建之大谷仓也,取常盈余丰收之美名。该地本三面环河,淸康熙时又建仓于其附近

  • 文章我邑的縣署

    来源期刊:《丹陽文獻》 第26期  出版时间:1973-02-15
    关键字: 丹阳 县署 县政府 县堂 县直街

    国民政府时代,以县为自治单位,县设县政府,置县长一员主持县之一切庶务。民国成立后北洋政府时代,县设知事一员,其办公处所,称县公署。明淸二代,县设知县一员,办公处所称县堂,或称县衙。我邑县堂自有宋以迄淸代中叶,设于城西金斗舖邑庙之东约二百公尺处,毁于洪杨庚申之役。(其地民国后,设县立蚕桑试验场,廿年后设建设局。)同治初,李文忠公率部克复我邑城池,札帅公远炜为邑宰,以旧衙恢复不易,乃在城中小东门桥西,普宁寺东,购得民屋,加以扩建,(即民国二十六年前之县政府

  • 文章沭陽縣行政系統

    来源期刊:《沭陽文獻》 第1期  作者:資料室  出版时间:1988-10-01
    关键字: 行政系统 县公署 县政府 行政局

    服役,当时官方编制,是否沿袭淸例,则无资料可考。又新增警佐一名,巡警若干名,典狱官一名,狱卒改称法警,上诉案件,属江苏省高等法院第三分院,地址在淮阴。县政府:民国十六年北伐后,改称县公署为县政府,县知事易名为县长,各科科长,科员、督学、敎委、司法承审、秘书、会计仍如前制,裁录事、承发、柜、库等房及三班,增设书记、收发、监印、档案、传达、衞队、法警、田赋等室。民国二十年升第三科为敎育局,又增建设局、合作指导室、度量衡检定室,旋降敎育局为科、建设局为技术室。增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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