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淸季同治年间,两江总督马新贻被刺一案,是当时轰动朝野的一件大狱,被称为淸代四大奇案之一。可是案情因传闻异词,发生了一系列演义式的谣传流言。马新贻(一八二一——一八七〇),字谷山,号燕门,别号铁舫。山东曹州府菏泽县人。道光二十七年丁未进士。历任安徽知县、知府、道员、按察使、布政使等职。仕途一帆风顺,同治三年升任浙江巡抚,旋擢闽浙总督,于同治七年,调两江总督,兼通商(南洋)大臣。他所以能扶摇直上,大部份得力于军功,他屡与太平军、捻军转战于皖北,表现优异
十多年前,新文丰出版公司出版的「古今闺媛逸事」一书(上下共二册),不知是谁编的,内有一篇「马新贻因色戕身」,我读后十分感动,曾介绍给许多年青朋友们看,但他们都无兴趣,相信主要原因是这些故事都是从古书上录下来,用文言文写的,这些年青朋友们都看不懂文言文,我认为前面所提故事中的男主角张文祥,是一位极有义气的人,在这世风日下,你骗我抢的今天,我们应该提出来赞扬他,希望大家都以他为榜样,努力做好人,因此也顾不得出羞,将它写成语体文,以享读者。我曾到国立图书馆去
(按张汶祥于淸末在南京刺杀两江总督马新贻一案,当时曾轰动遐迩,后人并演成戏剧;近更有人著为小说,在中国时报人间副刋连载。本篇作者赵雅书鄕长,江苏兴化人,国立台湾大学历史学博士,现任台大敎授,参考故宫档案,写成此文,当非捕风捉影可比。特此刋出,以飨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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