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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中华民国开国以还,川籍人士,或以革命功勋,或以文章道德,经政府明令褒扬者,先后数十人。本刊自本期起,将逐期刊载明令二则,以资料未能齐全,无法照明令发布时间先后排列,并希读者见谅为幸。一、褒扬先烈张懋隆先烈张懋隆,于淸季参加革命,崎岖奔走,不避艰险。辛亥广州之役,赴义弗遑。迨武汉起义,川省首先顺应,经营规划,厥功尤多。民国元年因公赴粤,惨罗戕害,追怀遗烈,轸悼良深。除饬行政院转行四川省政府举行公葬以慰英灵外,应予明令褒扬,用纪前勋,昭玆来许。此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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