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库收录台湾地区期刊,为给研究者提供原始资料,本库保存期刊原貌、未删改,不代表本库认同作者的观点和用语,请鉴别!
报载—潮州文献发行人郭寿华犯上「文字官司」,被韩文公第卅九代孙韩思道告了一状,控告郭寿华诽谤韩愈染上风流病致死,内容已前后见诸报端,毋庸多赘,本文所要敍述者,为韩文公生前的一段传闻:韩文公名愈字退之,唐代中叶的大文豪,旧唐书本传作昌黎人,(昌黎郡,三国魏置,即今之热河省凌源县治)新唐书本传作邓州南阳人(即今之河南邓县),世称之曰韩昌黎,昌黎乃御封昌黎伯,卒后諡文,故称文公。他自幼孤寡,刻苦学儒,及长,操行坚正,唐德宗时登进士第,历四门博士,转监察御史,疏
九月十四日联合报第三版载有「诽谤韩愈二审定谳,郭寿华罚三百银圆」。同版又载严灵峯先生的「诽韩的文字狱平议」。我看了之后,觉得奇怪,不是奇怪严灵峯先生的平议,而是奇怪高等法院的二审定谳。韩愈到底得了什么病,有没有吃过硫磺,这都是无关重要的。重要的是一千余年以后,有人写了文章,考证韩愈的病,而司法机关竟为一千余年前的韩愈,判决现在著作人郭寿华犯了诽谤罪罚金三百银圆。我不知这个判决是根据刑法那一条;根据刑法第三〇九条么?此条所谓的「人」是指活生生的人。根据刑法
版权所有 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华全国台湾同胞联谊会、北京大学文化资源研究中心
大陆赴台之各省市同乡会文献社、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您当前的IP是: Processed in 0.042 second(s)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8208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新出发京批字第版0079号 京ICP备06036494号-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