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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执行邮政业务,也订定了「邮政法」、「邮政储金法」、「邮政国内汇兑法」、「简易人寿保险法」等以为规范,组织机构亦有「邮政总局组织法」、「邮政储金汇业局组织法」可遵循。除邮件业务外,其余储、汇、寿均为兼营业务,旨在利用邮政机构普遍而便利民众,其经营也依有关法律规定,并受财政部指挥监督,中央银行亦逐年实施金融检査,并非像有人胡乱批评为「不务正业」。因此在上述各法未废止或修订前,决不可奢谈民营。近年来少数当权官员不遵法治,不明就理,动辄以适应潮流,加强竞争力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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