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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故企业家翁明昌先生,可算是近代工商界中知名度最高的一位傅奇人物,不但在他生前,因其多姿多采的生活方式而被人议论最多;去年十二月病逝后,由党国元老为其出面治丧,死后哀荣也极一时之盛;而更有甚者,以后还因其子女与今日公司主持人间的股权纠纷,扯出其遗嘱和遗产的问题。在报纸的社会新闻中占上大版篇幅,而成为街头巷尾的热门谈话资料,其锋头之健,可说是前无古人,后乏来者了。俗语说「盖棺论定」,对一个人的贤与不肖,在其死后盖棺之时即可定评,而翁氏死后,数月才透露其生
房屋,此屋是邵某所建等无稽之谎言。经季光熙提出该屋水电缴费单、缴纳人为(刘振裕),可足证该屋为刘振裕所有,并吿知擅自侵占他人房屋系犯罪行为,今日如不归还,本会则具状向当地法院控吿其侵占罪行。后经该鎭公所调解人斥责邵某不当,其自知理亏,自愿赔偿新台币叁万元和解了事。现该款暂由季光熙保管,将返鄕时才交与刘振裕之弟,以达维护同鄕遗产之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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