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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五月擧行,在保和殿考试,考取的,钦定甲第,计一甲三名,世称三鼎甲,即状元、榜眼、探花、赐进士及第,二甲若干名,为赐进士出身,二甲第一名(即第四名)为传胪,以其名曾入胪唱也。(殿试后例有宣诏唱名,谓之胪唱,三鼎甲二唱名,因为二、三甲人数多,只唱出第一之名,即谓某某等若干名,故传胪只是二、三甲的代表而已)。三甲若干名赐同进士出身。淸代殿试,至为庄严,一切点名监场收卷,都派大臣亲贵为之,收卷之后,由皇帝特派几位大臣(通常是八人)负责阅卷,而殿试谕旨里末一句有「朕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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