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库收录台湾地区期刊,为给研究者提供原始资料,本库保存期刊原貌、未删改,不代表本库认同作者的观点和用语,请鉴别!
男婚女嫁,我国自古以来认为大事,礼经解:「昏姻之礼,所以的男女之别也。」注:「婿曰昏,妻曰姻。」疏:「婿则昏而迎,妇则因而随之,故云婿曰昏,妻曰姻。」,则各地或擧行婚礼于黄昏,乃古礼也。但我邑乃在白昼迎娶,其由来已不详,岂因海岛生活,动辄需舟,夜行不便之关系乎?又仪礼士昏礼:「纳采用雁」,疏纳采用雁者,昏礼有六,五礼用雁,纳采、问名、纳吉、请期、亲迎是也,唯纳征不用雁,以其自有币帛可执故也。」纳采,仪礼士昏礼:「下达纳采用雁,」注:「使人纳其采择之礼
人家当然是嫁粧越多,女家越有面子,而贫困人家,则想陪送也陪送不起!按嫁粧最多者,有八只八口等而次之有六只六口,四只四口,二只二口,一只一口;所谓「八只八口」,就是八大箱、八中箱、八小箱、再加八柜[2]。其他桌子、床榻等,按照实际需要类推,两人一抬。不过,最穷的人家,仅有一箱、一柜、以及一床被褥而已;中等家庭普通都是送「四只四口」,或「二只二口」。嫁粧送到后,就陈列在新房里,任由亲友参观。各种器皿,多半是锡制、磁制、或银制的,而箱柜等物当然是木制的。四、迎娶男家在喜日
版权所有 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华全国台湾同胞联谊会、北京大学文化资源研究中心
大陆赴台之各省市同乡会文献社、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您当前的IP是: Processed in 0.058 second(s)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8208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新出发京批字第版0079号 京ICP备06036494号-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