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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小月为二十九。会,在城鎭或村庄,每年定期一至四次不等。二、集,为时一天;会,一至三天或十天。三、集,为买卖交易而设;会,大多为祀神而设,所谓庙会,会场有演地方戏,扮社[1]等民间艺术活动,而集场则无。四、赶集的人,多为买卖交易者、壮年人多;赶会的人,多为逛会看热閙的人,男女老幼都有,赶会的人比赶集的人多。五、赶集的人,「日中为市,交易而退。」赶会的人,常流连至日夕始散。故乡的集场霑化依县志「附集市会场」以同集期日者分组书列于后:一、逢「三八」日集期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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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经系辞谓:「日中为市、致天下之民,聚天下之货,交易而退,各得其所。」为我国最早之赶集记载。今人对独占之商业或货品称之为「垄断」,多为心黑投机之奸商所为,其实「垄断」二字亦导源于赶集,见于孟子一书,「垄断」为集场中较高之地段,孟子谓投机取巧之商贩将货物抢搬至高地叫卖,以广招来,抢尽别人交易,孟子认为此类取巧商人为小人,今人则将原作「高地」解释之「垄断」形容为不法商人行为之一,属于引伸之辞汇。中原地带称赶集,西南各省称趁墟,柳宗元诗有:「靑箬里盐归峒客,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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赶集」、「庙会」是个古意盎然的名词,仿佛在现代的工商社会中已经无法找到的事实;然而,在林口鄕却在每月的农历初一和十五,均固定有两次规模庞大的赶集,鄕民沉浸在此古老风貌的欢乐声中,历数十年不变。林口鄕的赶集,应得助于竹林山观音寺。鄕长洪德利说,赶集起因是早年住在下福、嘉宝、瑞平等偏远地区的居民,因交通不便,难得上街购物,故常利用农历每月初一、十五竹林山观音寺拜拜机会,到此参拜并顺便带些日用品、衣物之类的东西囘家,经过数十年的流传,每月两次庙会越来越盛,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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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当赶场的日子来临,一切就有了周期性的突变。不过那种突变,却也成为住在场、坝里的人们贫乏、呆板生活的调剂,带给他们一些欢愉。赶场,在大陆北方一般称之为「赶集」;在南方嘛,通常都叫做「赶市」。农业社会里,小的市集里几乎没有什么店舖,好多东西得跑进大鎭或县城里才能买到或者卖出,那未免太不方便了。于是,按照农历每逢三、六、九或二、五、八;冷僻一些的地方,更仅仅每月初一、十五两天,行贩们挑挽了货物来卖,要采购农产品的带钱来买,互通有无,就成了一种交易的形态。我生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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朦胧二字颇有诗情画意,以此为鎭民,不知始于何时,是吾县行政区第十三区区公所所在地,东滨射阳河与南塘河交汇,西接旱路通益林、凤谷村,为水陆码头,居民仅数百户而已,民国肇建,曾易名为永兴集。「集」为鄕僻之地物产交易有定期,到期买卖者由四方集于一定地点扩大交易商品,俗称赶集,其交易货品,百物什陈。抗战期间旅居江西南部城鎭,市集之日称为「墟」,每隔三日逢墟一天,另有其他地方,也称为赶「场」。朦胧、东沟、益林、硕集、板湖五市鎭轮流集期,每隔四天为集期,农历初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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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的「集」,到广东叫「墟」,凡是出身鄕村的人,对这一定期性交易都不会陌生。住在鄕村的居民,或农或渔,或牧或樵,由于生于斯,作于斯,不能太集中居住,除了工、商为主的城市以外,人口都散布在鄕村中。每次囘忆到靑年时代在北方的「赶集」,那种熙熙攘攘、融融洽洽的乐趣,宛在眼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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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赶集」,赶集是内地诸省鄕间普遍的习俗,有地方又叫「逢场」,古时则叫做「趁墟」,辞海里有赶集一条也有趁墟一条,你只要一查便可得到答案。武进西北境部份鄕间仍然有擧行「赶集」,但东南境便只有「赶节场」了。「赶节场」实际应称「节场」,因为你去「节场」,于是便叫「赶节场」,又因为你为「节场」准备什么,如趁此机会做些生意,或「节场」难免有客来,准备些酒菜,也可算是「赶节场」,故此「赶」字,有「去」或「做」之意。「节场」一部份的确有些像「赶集」,它有一定的日期,不过「赶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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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二十五年冬天,父亲正在军中服役,知道日本军阀侵略我国已迫在眉睫,战事随时可能爆发。因为眷属随军行动不便,就把母亲和我们兄弟姐妹送回老家—交河县东流堡。鄕间虽然也常听到一些时局紧张的消息,但是,村民仍然过著正常的生活。日出而作,日入而息。春耕夏耘,秋收冬藏,一如往常。农村在秋收之后,有一段闲暇的日子。于是探亲、赶集、逛庙会等便增多起来。在这些活动当中,最开心的就是小孩。他们有的吃,有的玩,还可穿上好衣服,眞是其乐融融,不可言喻。仅就记忆所及,略述一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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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休日趕了回史店集。每天上、下班路經縣農貿市場,買菜、打醬油、醋十分方便,因而史店集不趕了。當年趕慣了史店集。這次來算是「復習」吧。過華山鎭往西北六公里,從豐徐公路上下去往北半里路便是依然保持當年古樸之風的蘇北小集——史店集。站在集南頭向北看,飯舖、農機修理、農資門市部、菜市各列一方,盡收眼底。想買點青菜,自然步入青菜市。這裡沒有「時鮮菜,足斤兩,價格低,請品嘗」的廣告吆喝,討價還價的聲音雖此起彼伏、時斷時續,但并不顯得嘈雜。「自家種的芹菜,一塊錢三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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赶集与庙会是中国农村社会,物品交易及娱乐的场所。与中国广大农村经济关系极为密切。北方的集市,都会定期举行,称为「赶集」。各地鄕民集来卖出自制品与买进需用品。如「孟子」书云:「古人为市者,以其所有,易其所无。」各大村鎭都如此举行,构成古代经济组织的重要部分。至于庙会,就更热闹,依性质可分为两种:一种是香火会,敬神娱乐的成份大,经济的成份较小,另一种则经济的成份大,香火成份小,或竟没有香火。如北京的庙会,在明代已见举行。唐宋时代,都会定期的集市,见于笔记史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