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库收录台湾地区期刊,为给研究者提供原始资料,本库保存期刊原貌、未删改,不代表本库认同作者的观点和用语,请鉴别!
夫诗通于政,故古有采风之官;诗足以「成人伦,助敎化」,故列为六经之首。其义深矣,其旨远矣,其用宏矣。诗有赋、比、兴、风、雅、颂六义者,诗之体也;诗有五言、七言、长短句者,诗之相也;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羣,可以怨者,诗之用也。诗必抒性情,依仁义,重境界。盖性情、眞也,仁义、善也,境界,美也。三者具,乃诗之极致也。人有所感,则咏叹之,咏叹之不足,则讴歌之,此即诗之起源也。世之文明人固有诗,而野蛮人亦有诗。不惟人有诗也,而鸟啼、虫吟、水流、松啸,物亦莫不有诗
版权所有 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华全国台湾同胞联谊会、北京大学文化资源研究中心
大陆赴台之各省市同乡会文献社、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您当前的IP是: Processed in 0.025 second(s)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8208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新出发京批字第版0079号 京ICP备06036494号-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