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域子库

主题分类

搜索历史

搜索结果

您搜索的关键词:证明简则共返回1条记录

类别 排序方式
在结果中检索
  • 文章本会支出凭证单据证明简则

    来源期刊:《寧波同鄉》 第230期  出版时间:1987-08-28
    关键字: 支出凭证 证明简则 台北市宁波同乡会

    第一条 本简则参照审计法第五十八条之规定订定。第二条 本会支出凭证单据之证明,依本简则之规定办理。第三条 本会支付款项应取得受款人或其代理人之收据,因特殊情形不能取得时经手人应开具支出证明单,书明不能取得之原因,签名盖章呈由理事长或其授权代签人核批证明之。第四条 收据应由受款人或其代理人签名盖章,或捺盖指印。第五条 本会购买货物,应取得统一发票或收据,应记明左列事项:一、公司行号名称地点及街路门牌。二、货物名称及单价数量总价。三、发货日期。四

共1条记录 1/1页  首页 上一页 下一页 尾页  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