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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台湾自由行目前需要办理两个证件、一个签注:《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简称「大通证」)、《台湾地区入出境许可证》(简称「入台证」)、台湾个人旅游签注(简称「G签注」)。常州市可办理「大通证」及「G签注」部门如下:常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安出入境办证窗口(新北区珠江路一六八号)武进区行政服务中心公安出入境办证窗口(湖塘鎭花园街一号)天宁区青龙派出所(天宁区青龙西路一号)钟楼区五星派出所(钟楼区大仓路六五号)戚墅堰区潞城派出所(戚墅堰区潞城街七十号)金坛公安
●必须办理之证件(注:以上证件可委托合格旅行社代办,并需付代办费用。申请上述证件,宜于二个月前开始办理。)
公职人员外,凡在大陆有三亲等内之血亲、姻亲(附表一)或配偶者,均可向红十字会申请。二、国人赴大陆探亲,每年以一次为限,除有特殊原因外,每次停留不得逾三个月。三、赴大陆探亲登记手续:凡赴大陆探亲,应向红十字会办理申请登记,不收任何费用,如需同时申请出入境手续,由红十字会代收赴港澳地区出入境证照费用新台币壹仟元。登记手续如下:㈠未持有出入境证件者,向红十字会办理申请登记,并塡写出入境申请书,由红十字会转送出入境管理局,核发前往港澳地区出入境证。㈡已持有出入境证件者
●在大陆境内遗失台胞证、中华民国护照或入出境证等证件时:㈠遗失「台胞证」:须向大陆各地公安局报失,申请补发,或是请各地「中国旅行社」、「中国国际旅行社」协助处理。并提示相片、身分证影本。㈡遗失「中华民国护照」等:⒈先报案取得遗失证明,寄回台湾,并打电话或电报通知台湾家人、亲友代为申请补发,向我外交部领事事务司护照科申请护照,或向境管局申请单张入出境证明。办理时间约四至七天,办好后寄往大陆,收到以后持证返台。⒉自大陆到达香港时,在机场打电话给中华旅行社(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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