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库收录台湾地区期刊,为给研究者提供原始资料,本库保存期刊原貌、未删改,不代表本库认同作者的观点和用语,请鉴别!
严紧。以我国的情形而言,「记者法」虽曾制定,却一直没有公布实施,现在要重订「记者法」,由于新闻界的意见驳杂,声音又大,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因此在厚厚一册六法全书中,与新闻事业比较直接有关者,仅有「出版法」及其施行细则、「广播电视法」以及刑法中妨害名誉及信用罪中有关公然侮辱及诽谤罪的若干条文而已。受到新闻界的伤害要打官司,往往很难找到适当的法律条文作为依据,和声势逼人的新闻界打官司,更难取得胜算。何况伤害已经造成,即使是官司打赢了,往往亦无补于万一,因为有一些
報業「三限」受社會詬病,造成當前報業畸形現象。今日環境、時代及潮流不斷變遷,如何解除「三限」,主要仍須自法律途徑尋出癥結。
不济,转入上海法政大学,以第一班第七名毕业。民十七年,任江西省党务指导委员会宣传部训政科主任,十八年任南京日报及华北日报驻赣记者,是年冬任临川县敎育局长,整顿原有学校,扩充班次,清发敎师历年积欠,增设鄕鎭保学九十余所,在职三年,其任职之久,历届局长,无出其右。廿一年兼任县党部常务委员,极力发展地方党务,宣传抗日,深入民心。廿三年以第一名考取江西都昌县县长,于县政推行,颇多建树,曾获江西省主席熊式辉先生奖励有加。去职之日,全县民众士绅,焚香呜爆,欢送江干,观者
版权所有 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华全国台湾同胞联谊会、北京大学文化资源研究中心
大陆赴台之各省市同乡会文献社、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您当前的IP是: Processed in 0.054 second(s)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8208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新出发京批字第版0079号 京ICP备06036494号-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