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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民国七十年十二月十二日下午二时地点:本会会议室出席:徐季良、郭骥、应昌期、王惕吾、吴昌涛、王绍堉、杨云如、汪卯生、朱宝璜列席:丁治民、王祖鎏、蓝守仁主席:郭骥 纪录:蓝守仁壹、报告事项一、主席报吿今天擧行台北花园公墓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蒙徐会长、杨董事、汪主任委员由香港亲自来此出席会议,至为佩感。台北花园公墓各项工程进度缓慢,本人深感抱歉。但这是一项无中生有的事业,台北市浙江同鄕会本身没有筹设公墓的经费,一方面要照顾工程进行,另一方面又要筹措钜款
时间:七十年五月廿九日(星期五)下午二时卅分地点:本会会议室出席:徐季良、郭骥、杨云如、王绍堉、吴昌涛、宣锡钧、王惕吾(应人代)列席:朱宝璜、印运焕、汪夘生、丁治民、李知贤主席:郭骥 记录:蓝守仁台、报告事项一、主席报吿:今天召开第九次董事会,使本人感到特别兴奋的,就是香港方面的三位董事,不远千里而来参加会议,这种对台北花园公墓的关怀爱护与支持,本人不但要表示由衷的欢迎,尤其要表示十分的感谢。台北花园公墓的开发,不够理想,不仅各位感觉缓慢,本席也早有同样
时间:民国七十二年元月廿九日上午八时三十分地点:本会会议室出席:郭骥、王惕吾、王绍堉、应昌期宣锡钧、朱宝璜(香港代表)列席:印运焕主席:郭骥 记录:蓝守仁壹、报告事项一、主席报吿:二、公墓管理所王兼经理祖鎏业务报吿:(一)台北花园公墓自民国六十五年十二月,奉台湾省政府核准成立后,在本会了无的款之情况下,积极展开整地及墓园建设工作,虽历经艰困,在各位 董事先生鼎力支持之下,得于六十九年五月,奉台北县政府核准,自同年五月一日起启用,现已粗具规模,并经台北县
时间:民国七十一年十月七日下午三时地点:本会会议室出席:郭骥 王惕吾(吴铸曾代) 应昌期(潘文华代) 徐季良(朱宝璜代) 吴昌涛 汪卯生主席:郭董事长骥 纪录:蓝守仁列席:印运焕 丁治民 王祖鎏报吿事项:甲、主席报吿:(略)乙、公墓管理所王兼经理祖鎏业务报吿:(请见本届第十四次理监事联席会议纪录)讨论事项第一案:案由:台北花园公墓礼堂,业已竣工,公墓管理所应予接管,雇工看守,并兼负维护墓园整洁,美化环境,种植树苗、花草等工作,墓园管理费应征收标准请讨论案
台北花园公墓董事会第九次会议讨论事项第六项之决议。二、目的:为达成公墓公园化之目的,使墓主自行雇工建造墓穴时有所依据,以求整齐美观,与维护水土保持良好,并使排水系统畅通。三、基本墓型规格要求:1.墓穴建造以入土为原则,高出地面部份以不超过一·五公尺;理葬时,应按规定妥为封固。2.墓园后墙高度,以三公尺为标准,如地形过高者,不在此限。3.墓园后墙(档土墙)所用材料,以圆石、观音石或水泥钢筋为原则。4.墓前道路,规定为十公分水泥路面,宽四·五尺,每一墓位之墓道、排水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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