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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条例停止适用后,新生一代之省籍,或则追注广东,或则仍注海南,因之常有一个家庭内父母子女之省籍不相一致,导致申办户籍或依据户籍申办其他事务时,常被户政或有关机关诘难;甚至在国民义务与权利之运作上,每多扞格。三、因此,凡祖籍原属海南之国民省籍究应如何调整?亟待内政部明确释示,以求统一,而符法例。理事长 李琼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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