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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程第六章旅居台湾省各县市之同鄕,亦得参加本会,并照前项标准缴费。四、同鄕入会均以个人为单位。五、凡入会之会员或同鄕于塡交登记表乙份及缴纳认定之年费或永久会费后,由本会掣给收据,并塡发会员证或同鄕证。第四条:筹募本会经费种类:一、淸寒同鄕子弟奖助学金:奖助淸寒同鄕子弟求学之经费属之。二、一般同鄕福利金:凡旅台同鄕之贫、病、生、死者之济助经费属之。三、专案使用经费:凡协助推行政令,谋求会务发展,参加各项社会活动例如:国庆大典、庆祝 总统华诞祝寿杯篮球锦标赛及海外
情形扼要陈述,并请指正。并祝新年快乐,万事如意。五、讨论提案:提案一:本会八十八年度工作计画,请审査案。决议:照案通过。提案二:本会八十八年度岁入岁出预算,请审査案。决议:照案通过。提案三:本会八十七年经费收支结算,请审査案。决议:照案通过。提案四:五股莲塔福地,因无法兴建灵骨塔,该地拟予转让得款另作专款运用,请讨论公决案。决议:暂时不转让,再提理、监事会议讨论及决定。附大会奖品模彩种类及得奖人芳名其它台北市福建长汀同乡会第十四届第七次理、监事联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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