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華民國八十年三月二十日第十一屆第十一次理事會議通過第一條:本簡則依據本會會章第廿八條之規定擬訂之。第二條:本會爲促進會務,分別設置「財產管理」「敎育」「法益維護」「出版」「康樂」「美術」「墓園管理」「婦女工作」「靑年工作」等九個委員會(另有「福利」「徵募」兩個委員會因任務單純未列本簡則)各委員會設主任委員一人,副主任委員一至三人,委員若干人,其任務分別如左:一、財產管理委員會:⑴理事會於處理本會重大財務事宜或處分不動產時,本委員會應提供必要之協助及妥善...
-
(中華民國六十年五月十二日本會第三屆第六次理監事聯席會議修正通過)第一條:臺北市寧波同鄕會(以下簡稱本同鄕會)為籌建新會所,特依照臺北市改制前本同鄕會第十五屆第一次會員大會之決議,組織臺北市寧波同鄕會新會所籌建委員會(以下簡稱本委員會)。第二條:本委員會之任務如左:㈠新會所基地之購置事項。㈡新會所之規劃、設計、建築等事項。㈢購地及建築等費之募集及調度事項。㈣有關於籌建新會所其他一切事項。第三條:本委員會委員人數無定額,除本同鄕會現任理監事為當然委員外,並...
-
一、本會爲愼重處理奬學金之運用,組織奬學金管理委員會,特訂定本簡則。以下簡稱管委會。二、管委會,設委員七至九人,由理事長提名經理監事聯席會議通過後聘任之。理事長、常務監事爲當然委員。三、管委會,設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各一人,由委員中推選之。四、管委會,每半年開會一次,必要時得召集臨時會議,審查奬學金之申請事項及奬學金之管理運用情形,奬學金申請辦法另定之(如附件)。五、管委會保管之奬學金,應以主任委員、會計、出納三人印鑑,專戶存儲,不得以其他任何名義動用之...
-
第一條:本社屬於臺北巿江西同鄕會附屬文化事業之一,爲弘揚江西固有傳統文化,特創辦本社。第二條:本社發行人由臺北巿江西同鄕會理事長兼任之。第三條:本社設社長、經理各一人,由發行人聘任之處理日常社務並負責文獻發行及其他有關事項。至於會計、出納等業務,由同鄕會會計出納統一辦理。第四條:本社設編輯七至九人,組織編輯委員會,委員會之下,設總編輯,副總編輯各一人,負責文稿審核及文稿撰擬,上項人員均由發行人聘任之。第五條:本社經費之收入,另立專戶,存入本社所在地附近之...
-
(第六屆第一次理監事聯席會議修正)第一條:爲管理連城會館設置連城會館保管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第二條:本會受台北市連城同鄕會之監督。第三條:本會設委員五人由連城同鄕會就全省同鄕中選充並指定一人爲召集人。第四條:本會之職責如左:㈠會館所有權狀及房屋之保管。㈡會館之租賃事宜。㈢會館租金之收支事項。㈣會館房屋之維護事項。第五條:會館租金之收入除會館本身必要之開支外充作大專院校同鄕會會員子女之奬學金,其辦法另定之。第六條:本會委員任期三年,連選得連任一次。第七條...
-
台北市宁波同乡会103年9月17日第十七届第六次理事会第四次监事会会议通过台北市宁波同乡会103年9月25日北宁字1030925001函报台北市政府备查第一条(依据)台北市宁波同乡会(以下简称本会)依据本会会章第二十八条规定,设置台北市宁波同乡会出版委员会(以下简称本委员会),并订定本委员会组织简则(以下简称本简则)。第二条(目标)本委员会以发行出版品促进联络乡谊,推动社会建设,提升社会形象,并增进本会会员事业发展及家庭和谐为宗旨。依据会章职权协助
-
中華民國六二年(一九七三)二月十八日世界客屬第二次懇親大會籌備委員會第一次會議通過第一條:本大會以發揚大漢客屬同胞義勇堅貞,拓展進取之優良傳統,策進團結合作,俾爲社會人羣盡最善之服務,爲祖先後代作最大之貢獻爲主旨,承香港首次世界客屬懇親代表大會之決議,在臺北召開第二次大會,依照本簡則擧行之。第二條:本大會邀集世界各地區各階層之客屬俊彥,崇尙民主自由,熱心社會公益者,不分男女耆壯,皆歡迎擧䲩邀請參加。以增進和諧義誼,努力共同目標,宏揚優良文化傳統,發展客屬...
-
第一條:臺北市浙江同鄕會(以下簡稱同鄕會),爲服務同鄕配合政府推行社會福利政策,發展社會公益事業,保持我中華民族愼終追遠、飾終營葬之優良傳統,特於臺北縣石碇鄕永安村小金瓜寮地方設置公墓,定名爲忠義山莊臺北花園公墓。第二條:爲加强公墓營運及管理,特設臺北花園公墓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受同鄕會之監督指揮。第三條:本會置委員七至十三人,並由委員互推一人爲主任委員,均無給職。委員由同鄕會理監事推薦,經理監事會議通過後聘任之,任期三年,以當屆理事會理事任期起...
-
第一条:台北市宁波同乡会(以下简称本同乡会)为因应资讯时代来临,依据本同乡会会章(以下简称本会章)第二十八条,以及本同乡会第十五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民国95年5月12日)决议设立科技资讯委员会(以下简称本委员会)。第二条:本委员会以「会务作业电子化」、「会员服务线上化」各项措施来达成推动本同乡会资讯化目的,特依据本会章第二十八条订定科技资讯委员会组织简则(以下简称本简则)。第三条:本委员会任务如下:规划、推动本同乡会网站建置、维运事项。研拟、制定资讯
-
同鄕会设计委员会于九月二十日上午十时在同鄕会擧行第二次会议,除沈以正委员请假外,参加委员有杨仁初、瞿时耕、冯锡渊、奚泰同、杨超、沈珊等,会中除检讨修正该会组织简则第二条条文外,并针对现况提出建议理事会参考案有:按同鄕会组织章程应聘请名誉理事长,应否设计制作同鄕会会徽,加强同鄕会财务委员会组织,加强服务工作等案,该案有的已送请理事会讨论;有的再进一步硏究后再行提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