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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辛亥江蘇臨時議會

    来源期刊:《江蘇文獻》第5卷 第24期  作者:資料室  出版时间:1982-11-15
    关键字: 江苏临时议会 议会章程 章程内容

    苏省辛亥光复后,原设之江苏咨议局,即经决议改为江苏临时议会,并设定江苏临时议会章程十七条公布施行,兹录章程全文,以供参考。第一章 总纲第一条:江苏临时议会,为本省临时立法机关,设于江苏都督所驻之地。第二条:临时议会,以本省咨议局议员组织之,即以议会开会之日,为咨议局消灭之日。第三条:临时议会,设议长一人,副议长一人,由议员用单记投票法,分次互选,以得票过半数者为当选。第四条:议长维持议会之秩序,整理议事,对于议会以外,为议会之代表。议长有事故时,副议长

  • 文章台北市阜宁同鄕会章程

    来源期刊:《阜寧人》 第2期  出版时间:1984-01-01
    关键字: 阜宁同乡会 章程

    中华民国七十年十二月二十日经成立大会通过中华民国七十二年十二月十八日经第二届会员大会修正通过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本章程依据非常时期人民团体组织法订定之。第二条 本会定名为「台北市阜宁同鄕会」。第三条 本会以团结同鄕增进情谊,发挥互助合作精神,贯彻**复国国策为宗旨。第四条 本会以台北市行政区域为组织区域会址设台北市。第二章 任务第五条 本会之任务如左:⒈关于同鄕之联络互助事项 2关于鄕俗之改善事项⒊关于社会运动之推进事项 ⒋关于清寒子弟奖学金设置事项

  • 文章(专载)台北市丹阳同鄕会组织章程

    来源期刊:《丹陽文獻》 第55期  出版时间:1975-07-15
    关键字: 台北 丹阳 同乡会 组织章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本章程依据非常时期人民团体组织法订定之。第二条:本会定名为台北市丹阳同鄕会。第三条:本会以联络同鄕情谊、团结同鄕力量、发挥互助合作精神、共谋同鄕福利、擧办公益事业为宗旨。第四条:本会以台北市行政区域为组织区域,会址暂设于台北市雅江街四十六号。第二章 任务第五条:本会之任务如左。⒈关于各项社会运动之推进事项。⒉关于社会公益事业及生产事业之擧办事项。⒊关于同鄕之连络,会员之互助,以及职业介绍及及福利之增进事项。第六条:本会对于反共复国及

  • 文章台北市阜宁同鄕会章程

    来源期刊:《阜宁人》 第3期  出版时间:1985-01-01
    关键字: 台北市阜宁同乡会 章程 任务 组织 职权

    会员大会之决议案第七章 经费第廿六条 本会之经费来源如左:⒈入会费 2常年会费 ⒊会员乐捐款 ⒋资产收益或其他收入第廿七条 本会财务慨况每年于开会员大会时提出报告,决算于年度终结时,应由理事长提请理事会通过后送请监事会审查核销。第八章 附则第廿八条 本会办事细则另订之。第廿九条 本章程经会员大会通过并函报主管机关核备后施行,修正时亦同。第三十条 本会解散或撤销时,其剩财产应依法处理,不得以任何方式归属个人或私人企业所有,应归属自治团体或政府所有。

  • 文章台北市阜宁同鄕会章程

    来源期刊:《阜寧人》 第1期  出版时间:1983-01-01
    关键字: 台北市阜宁同乡会 章程

    中华民国七十年十二月二十日经成立大会通过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本章程依据非常时期人民团体组织法订定之。第二条 本会定名为「台北市阜宁同鄕会」。第三条 本会以团结同鄕增进情谊,发挥互助合作精神,贯彻**复国国策为宗旨。第四条 本会以台北市行政区域为组织区域会址设台北市。第二章 任务第五条 本会之任务如左:⒈关于同鄕之联络互助事项⒉关于鄕俗之改善事项⒊关于社会运动之推进事项⒋关于淸寒子弟奖学金设置事项第三章 会员第六条 凡在本市区内设籍居住或工作之同鄕年满二

  • 文章台北市海门同鄕会章程

    来源期刊:《海門縣訊》 第1期  出版时间:1986-12-01
    关键字: 宗旨任务 会员组织 会议经费 章程附则

    第一章 宗旨第一条:本章程依据非常时期人民团体组织法订定之。第二条:本会定名为台北市海门同鄕会。第三条:本会以联络同鄕情感,团结同鄕力量,发挥互助合作精神,并协助政府擧办公益与生产事业为宗旨。第四条:本会以台北市行政区域为组织区域。第二章 任务第五条:本会之任务如左:一、关于各项社会运动之推进事项。二、关于社会公益事业之生产事业之擧办事项。三、关于会员之灾难救济职业介绍及福利之增进事项。第六条:本会对于反共救鄕之地方建设事项得向政府提出建议。第七条:本会

  • 文章阜寧同鄕會第三屆會務紀要

    来源期刊:《阜寧人》 第4期  出版时间:1986-01-01
    关键字: 会务 修订章程 会议纪要 捐款征信

    一、七十四年十一月十七日在台北市社会活动中心召开第三届第一次会员大会。㈠选出第三届理事顾怀祖等鄕长共四十九人,监事李咏南等鄕长共十五人。㈡修订本会章程第十三条条文为:「本会得设名誉理事、监事曁顾问若干人,名誉理事长一人,名誉副理事长若干人以卸任理事长担任。」本会章程第十六条条文前段之「本会设秘书长一人、副秘书长一人」修订为「本会设总干事一人、副总干事一人。」第六条增列二项「为适应当前局势之需要,凡旅居台湾省各县市及高雄市之阜宁同鄕,均应予以联系藉以加强

  • 文章無錫光復志(六)軍政篇第二

    来源期刊:《無錫鄉訊》 第59期  作者:錢基博 顧燦宸  出版时间:1974-09-20
    关键字: 《无锡光复志》 无锡 军政 陆海军审判律章程

    遇有狱,輙复于先所定者无可比附,时以意决之。后设执法科,以刘成为执法科科长,刘玮佐之,掌军法,依大淸新刑律分则草案决事,然实不适为军律,不过自眎其无意于重轻,免贻人口舌耳,诚亦所不得已也。至民国元年二月廿日,江苏都督颁江苏军政府陆海军暂行军律审判章程抵锡,始克有所遵循焉。初华承德之长军政部也,尝使王耀梓,蒋飞,赵衍赴苏州都督府请械。乘小汽船,谋得请径携载囘无锡给兵士,道枫桥,枫桥在苏州西,都督已遣军驻防,日曛,猝睹耀梓等所乘汽船,鼓轮驶绝速,似欲冲桥下过者

  • 文章常州市华英文教基金会章程

    来源期刊:《武進鄉訊》 第311期  出版时间:1994-09-10
    关键字: 常州 华英文教基金会 章程

    从事教育工作三十年以上、年逾花甲,有特殊困难之中小学教师;㈤基金会之行政费用。第六条 基金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政、金融政策,严格基金会的财务管理。㈠建立严格的基金管理制度,有独立的会计制度、监督制度。㈡根据本会宗旨、按照章程规定使用基金之孳息,不得挪作他用;㈢按规定向有关部门报告情况。第三章 组织机构第七条 筹备小组推选确定若干人组成理事会。理事任期三年,期满改选,可连选连任。理事会产生理事长一名。本会实行理事长负责制。由理事长聘请一位理事兼任总干事,主持工作

  • 文章台北市江苏省松江县同鄕会章程

    来源期刊:《松江鄕訊》 第1期  出版时间:1957-11-01
    关键字: 台北市松江县同乡会 章程 总则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本章程依据「非常时期人民团体组织法」订定之。第二条 本会定名为「台北市江苏省松江县同鄕会」。第三条 本会以联络同鄕情感,团结同鄕力量,反共救鄕并发挥互助合作精神,增进同鄕福利为宗旨。第四条 本会以台北市行政区域为组织区域,会址设于台北市。第二章 任务第五条 本会之任务如左:一、关于鄕俗习惯改良事项。二、关于各项社会运动之推进事项。三、关于社会公益事业及生产事业之举办事项。四关于会员之灾难救济,职业介绍及福利之增进事项。第三章 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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