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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景垣鄉長,係浦東川沙縣人。他是英國牛津大學經濟學碩士,囘國後追隨川沙朱庭祺鄉長從事鹽務工作(朱鄉長當時擔任財政部鹽務督辦),大陸淪陷後,張鄉長隨政府撤退來臺,擔任中國石油公司會計處副處長,屆齡退休,已將十年。在抗戰時對於鹽政,頗多貢獻。
张局长立即把杜惠霖逮捕,追查三百条金砖现藏何处。无妄之灾,祸从天上来。杜副总裁无缘无故被捕,杜家星夜找我营救。当时我已将华北财政职务交给新政权,已无势力,幸而余威尙在,可以见着宋哲元委员长,并见了张局长,说明本未发现金砖,更没有三百金砖大数,只是几块铁块而已。张局长支吾其词,但事已通天(当时宋哲元是华北的天),不能随便捕人,任便加人以罪。杜惠霖得以释放回家,免却三天拘留所的惊险。这段揷曲与边业银行无关,因为敍述杜惠霖这个人,联想而及。总稽核边业银行原无总
任克重同鄕,河南修武人,民国九年十日生,出身农家,其父为军人,对子女敎育甚严格,常以军纪当家法,对爱国情操,悉心培养。任同鄕十六岁失恃,牢记慈母遗训:「不做违背自己良心的事,不做伤害自己身体的事,不做伤害自己事业的事。」从此独自迈向人生征途,他好学不倦,自食其力,先后毕业于立信会计学校、国立复旦大学经济系、政治大学政治系,接受了完整的会统敎育和革命的洗礼,由于他聪颖过人,反应灵敏,二十几岁即从事政府与工商金融机构的会计稽核工作,深获主官器重。抗战军兴,任
瞿鄉長係浦東南匯縣人,在財經機關及金融界方面歷任要職,擔任臺北市銀行董事長已屆八載,於本年年初屆齡退休;他是一個奉公守法標準有爲的公務員,素爲同鄉所景仰。
法、德、日、俄五国银行团大借款。四月二十六日,未经国会批准,非法签订了所谓《善后借款合同》二十一款。合同规定,借款总额为两千五百万英镑,年息四厘,八四实交(一百元实付八十四元)。在作了各种扣除之后,实际到手只有七百六十万英磅,而规定四十七年还清的本息达六千七百八十九万英镑。合同规定,借款以盐税、海关税以及直隶、山东、河南、江苏四省的中央税为担保。并规定在北京设立盐务「稽核总所」在各产盐地区设立「稽核分所」,作为征收盐税偿还借款本息的机关。总所设华人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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