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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前言香港位中国南海之北岸,珠江三角洲之东岸,英属前为淸朝广东省广州府新安县之一部份,面积三百九十八点二五方英里,分三部份:一、香港岛;二、九龙半岛(界限街以南之地)及昂船州;及三、新界(包括大屿山及二百三十五离岛)[1]。香港之历史,可以西元一八四二年为一大分期[2]:一八四二年之前者为前代史,后者为近代现代史。然香港之前代史期间甚长,以其社会及经济之发展,亦可分为下列各期:一、上古期;二、蒙昧期;三、黎明期;四、黑暗期;五、奠基期;及六、转变期。乙
自然经济中解脱出来的九江人们,经济收入增加,购买力提升,从而奠定了城巿繁荣的基础,也使人们在不否定传统文化的情况下,逐步接受了码头文化,并在人们的头脑中占据了一定位置。在社会形态方面,码头文化不是孤立的,而是融汇了包括吴越、荆楚、中原等多种文化成份在内的兼容性文化。但九江码头文化的形成,也绝不是多种文化成份的等量相加,而是既有渗透融汇,又有冲击、排斥。比较典型的是,在多种文化渗透、融汇中,「利」占了「义」的上风,商业文化占了礼仪文化的上风。融汇而成的码头文化,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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