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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乡会叶理事长拒绝召集并配合办理98年第1次临时会员大会之会务,故应由理事长职务代理人即副理事长胡李世美担任召集人。…(五)为此…函知台北市政府社会局,将由胡李世美女士担任98年第1次临时会员大会之召集人,订于98年9月26日上午9时假台北市国军英雄馆…召开临时会员大会,请台北市政府社会局届时派员指导」云云,,先予叙明。三、另依台湾台北地方法院98年度裁全字第2713号民事裁定(略以):禁止相对人(叶潜昭即台北市浙江同乡会)于声请人与相对人间确认会员大会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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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訊)西澳華人公會會長太平紳士許錫忠先生,目前也是世界廣東同鄉總會西澳分會首任會長,103年4月22日下午偕簡康強先生與世界廣東同鄉總會西澳分會黃總幹事拜會台北市廣東同鄉會及世界廣東同鄉總會。由本會理事長黃葉美英女士(總會會長)與總幹事黃信麗(總會秘書長)接待。西澳華人公會會長許錫忠先生說明,世界廣東同鄉總會西澳分會,2013年12月30日已獲西澳社會註冊局批准,今年1月23日召開會議推選38位委員,選出了正副會長暨理事,由許錫忠先生擔任第一屆會長,副會長莫成銳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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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45305400号函,请 贵会召开第13届理事会审定会员资格,并于104年3月30日前召开第14届第1次会员大会完成理监事改选,详如说明,请 查照。说明:一、依 贵会会员蔡之贯103年12月5日迳送最高行政法院(103年度裁字第1747号)裁定及最高行政法院第一庭103年12月15日院田扬股103裁01747字第1030004513号函办理。二、依行政诉讼法第213条规定:「诉讼标的于确定之终局判决中经裁判者,有确定力。」第214条第2项规定:「确定判决,除当事人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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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號:保存年限:地址:11008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承辦人:范燕妃電話:1999(外縣市02-27208889)轉分機6956-6958傳真:02-27597723受文者:胡李世美女士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4年1月29日發文字號:北市社團字第10431289100號速別:普通件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附件:主旨:貴會函送第13屆(104年1月21日)理事會議紀錄案,請 查照。說明:一、復 貴會104年1月22日未備文號。二、貴會理事(葉潛昭、張行周、孫尚志、朱鼎華、張禮善)等依法解任及理事周文森請辭職務、候補理事江冬英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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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號:保存年限:地址:11008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東南區6樓承辦人:范燕妃代理電話:(02)27256956~6958傳真:(02)27597723受文者:歐亞法律事務所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0年12月16日發文字號:北市社團字第10047964500號速別:普通件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普通附件:主旨:撤銷本局99年3月30日北市社團字09934249700號函及註銷第14屆理事長葉潛昭當選證明書(證書編號:(99)北市社團證字第0390號)等,餘如說明,請 查照。說明:一、依歐亞法律事務所100年12月7日(100)歐字第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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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號:保存年限:地址:11008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東南區6樓承辦人:范燕妃電話:(02)27256956~6958傳真:(02)27597723受文者:代表人:蔡之貫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1年5月21日發文字號:北市社團字第10135988000號速別:普通件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附件:主旨:貴會第14屆第1次會員大會決議暨選舉第14屆理監事選舉結果,本局不予核備,並請於文到之次日起3個月內重行召開一案,復如說明,請 查照。說明:一、依人民團體法第54條規定及人民團體選舉罷免辦法第43條規定暨本局北市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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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45305400号函,请 贵会召开第13届理事会审定会员资格,并于104年3月30日前召开第14届第1次会员大会完成理监事改选,详如说明,请 查照。说明:一、依贵会会员蔡之贯103年12月5日迳送最高行政法院(103年度裁字第1747号)裁定及最高行政法院第一庭103年12月15日院田扬股103裁01747字第1030004513号函办理。二、依行政诉讼法第213条规定:「诉讼标的于确定之终局判决中经裁判者,有确定力。」第214条第2项规定:「确定判决,除当事人外,对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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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號:保存年限:地址:11008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承辦人:范燕妃電話:1999(外縣市02-27208889)轉分機6956~6958傳真:02-27597723受文者:胡李世美女士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4年1月29日發文字號:北市社團字第10431289100號速別:普通件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附件:主旨:貴會函送第13屆(104年1月21日)理事會議紀錄案,請 查照。說明:一、復 貴會104年1月22日未備文號。二、貴會理事(葉潛昭、張行周、孫尚志、朱鼎華、張禮善)等依法解任及理事周文森請辭職務、候補理事江冬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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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號:保存年限:地址:11008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東南區6樓承辦人:范燕妃代理電話:(02)27256956~6958傳真:(02)27597723受文者:歐亞法律事務所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0年12月16日發文字號:北市社團字第10047964500號速別:普通件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普通附件:主旨:撤銷本局99年3月30日北市社團字09934249700號函及註銷第14屆理事長葉潛昭當選證明書(證書編號:(99)北市社團證字第0390號)等,餘如說明,請 查照。說明:一、依歐亞法律事務所100年12月7日(100)歐字第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