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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会一〇三学年第一学期奖学金申请自三月一日起至四月十日止受理,凡本会会员之子女品学兼优,在公私立大学院校、高中肄业,学业成绩符合规定者,均可向本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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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浙江同乡会八十九年第二次奖学金申请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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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会承乡长丁守中主委捐助,特于九十二年度起成立「丁坚先生纪念奖学金」,其颁发办法如后,请本会各优秀学生提出申请。丁坚先生纪念奖学金申请办法:一、每学年上、下学期学业平均成绩为准。二、浙江籍各府市以壹个名额为限,总计十一个名额。三、以各府市申请学生学年平均成绩第一名者,颁发「丁坚先生纪念奖学金」,最低平均分数不得低于八十分。四、每名额赠奖学金新台币壹万元整。五、当次获得「丁坚先生纪念奖学金」者,不得再申请本会其他奖助学金。(清寒学生除外)。六、申请日期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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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会98年第一次奖助学金3月1日起至3月31日止接受申请,限定名额50名,申请人数超过以学业成绩为标准,录取前5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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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官以下的公务员终于可以返鄕探病了,但限制重重,不包括配偶的直系血亲。依据申请作业规定;本人的父母年龄逾八十岁以上,大陆地区医院开具诊断书,亲属关系证明文件以及服务机关核转公函。某君工作于省属某机构,悠悠岁月在弹指间消逝,故鄕蒙尘,河山变色,何曾料到飘泊海岛,一躭就是漫长四十一年。如行云、如流水,没有声息匆匆的转动过去;使万千的游子们面临梦碎肠断,诚非始料之所及。离鄕愈久,思鄕之情益切,总不免望空浩叹。丁年流浪,皓首未归,翘首岳云;每当寒星孤月,躺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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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会六十六学年度第一学期奖学金定自十月一日起接受申请,至十月卅一日截止。凡同鄕在学子弟(限会员),上学期学业成绩总平均在八十分以上,操行甲等,均可来会办理申请。(本会备有申请书表备索)二、本期奖学金名额:大学组五十名,每名各得贰仟伍佰元;专科组廿五名,每名各得贰仟元,高中组(含高职)五十名,每名各得壹仟伍佰元。超过名额,以学业分数较高者优先。三、以上奖学金来源系由故吴云章先生林秀琳女士,卢母陈云之女士,兪陈志英女士,洪松年先生,兪樵峯先生,徐母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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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会九十三年第一次奖助学金即日起至三月卅一日止接受申请,限定名额五十名,申请人数超过以学业成绩为标准,取前五十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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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申请奖助学金本会九十六年第二次奖助学金十月一日起至十月卅一日止接受申请,限定名额五十名,申请人数超过,以学业成绩标准,录取前五十名。申请书表请迳向本会索取,或上网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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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会为鼓励同乡子弟敦品励学,特设置奖学金。二、奖学金系由热心同乡捐助之基金孳息统筹运用。三、申请奖学金学生须具备下列条件:㈠申请人以舟山所属各县区之本会会员或会员子女为限(会员须加入本会满一年后始可申请,但如加入为永久会员者不在此限)㈡在国内公私立大学、专科学校及高中、高职肄业之在学学生。(不含军事学校及研究所)㈢申请奖学金之标准以学业成绩在八十分以上,操行成绩在八十二分(含以上)或德行评量在表现良好(含以上)者。四、奖学金名额及奖金金额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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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会第一二五次(一〇三学年度第一学期)奖学金,自十月一日开始接受申请至十月底截止。凡我同乡会员子弟,现就读国内公(私)立大学(不含研究所)、专科、高中(职)生,其上学期学业、操行成绩各平均八十分(含)以上者(各科均需及格),均可来会填写表格办理申请手续。另在大学生申请名单成绩最优之前五名者改领本会代办之「董纯纲先生、董张文元女士纪念奖学金」每人新台币贰万元。来会申请时,请携带成绩单正本或加盖校印之影印本(若需取回正本者,自备影本一份,查验后正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