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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台北市甘肅同鄕會獎學金辦法

    来源期刊:《甘肅文獻》 第38、39期  出版时间:1992-01-01
    关键字: 奖学金办法 修订通过 资金来源 申请资格

    资格,其在学成绩符合左列各款标准者,均得申请本奖学金:1.学业(智育)成绩八十分以上者。2.操行(德育)成绩乙等(七十分)以上者。3.体育成绩丙等以上(六十五分)以上者。前项各成绩标准,每期视申请人数及成绩得酌予降低。各项成绩均须塡明分数,其仅塡列甲、乙、丙等者,均分别以八十、七十、六十分计算。第四条 本奖学金名额,每期暂定为十二名,但得视每期奖学金额之多寡酌予增减之。第五条 本奖学金每名每学年暂定为新台币五千元。第六条 本奖学金之申请及发给,每学年办理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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