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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国八十年五月十日(80)北市坛总字第〇〇六号主旨:本会为激励旅台同鄕子女勤奋向学,砥砺品德,请踊跃申请奖助学金。说明:一、本会自六十年起,即设有奖助学金,每年分上、下两学期发给,凡旅台同鄕,不限居住地区,均可申请。二、兹以近数年来申请人数逐渐减少,而奖学基金之积存,年有增加,今后务希我鄕亲依照规定申请,并将本学期申请期限展延至六月底截止。三、奖助学金发给办法及申请表格式,请参阅本会所赠「金坛同鄕通信录」附录㈡(74—76页)所载。
台北市金坛县同鄕会通告民国七十七年一月二十日(77)北市坛总字第〇〇三号受文者:本县旅台各位鄕亲主旨:本会为鼓励旅台同鄕子弟敦品砺学力求上进,至希踊跃申请奖助学金。说明:奖助学金申请办法及申请表式,请参阅金坛旅台同鄕通讯录(附录二),并经刋登金坛鄕讯。兹再扼要说明如后:申请时间:分上、下两学期申请,上学期自三月一日起至四月三十日止;下学期自九月一日起至十月卅一日止。申请手续:㈠塡具申请书或由家长来函敍明学生姓名、性别、年龄、肄业学校名称及科系年级、住址并
中华民国七十五年二月 日(75)北市坛福字第〇一〇号主旨:通告本县旅台同鄕子女申请奖助学金办法。说明:㈠本会自六十学年度起即已订定台北市金坛县同鄕会奖助学金发给办法,嗣并经理监事联席会议多次修正。㈡自七十四学年度起另增加「纪念朱味辛鄕长奖学金」,每年两万元,爰将原定奖学金金额酌予提高,希旅台同鄕子女按时申请。㈢奖助学金发给办法及申请表格式如附件。台北市金坛县同乡会奖助学金发给办法一、本会为鼓励本县旅台同鄕子弟敦品砺学力求上进起见,特订定本办法。二、本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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