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库收录台湾地区期刊,为给研究者提供原始资料,本库保存期刊原貌、未删改,不代表本库认同作者的观点和用语,请鉴别!
【本刊訊】本會九十六學年度第一學期教育獎學金刻正受理申請,凡本會會員或其子女學業、操行達到八十分以上均可檢附相關佐證文件申請,請把握良機,逾期不候。本會教育獎學金分國中組(獎學金三千元)、高中(職)組(獎學金五千元)、大專組(獎學金六千元)、研究所組(獎學金七千元),申請者除應檢附九十六學年度第一學期在校成績單正本之外,另尚需附學生證或在學證明書影本、本年度會費收據一張、全戶戶口名簿影本一份,新申請入會者另需填具入會申請表及調查表等表格及另繳入會費。九十...
第一条:本奖学金,以奖励本会会员之优秀子弟,在中等学校以上求学为宗旨。第二条:凡本会会员子弟,本学期在本台北市公私立高级中等以上学校就读,其上学期之学业成绩八十分以上,操行成绩乙等以上,体育成绩及格者,均得向本会申请。第三条:本奖学金,每一学年度擧办二次,第一学期,自十月一日起至十月三十一日止;第二学期,自三月一日起至三月三十一日止,过期槪不受理。第四条:本奖学金之申请,应由家长或学生本人检具左列证件,向本会申请之。1.塡具申请表(向本会索取)。2.户口
本年春季獎助學金申請(九十二年第一學期)自三月十五日起至四月十五日止接受申請,請塡具申請表(需家長蓋章)乙份,成績單乙份(如影印本請加蓋學校教務處章),學生證影印乙份,一切按照以前辦法規定辦理,逾期槪不受理,一律以平信或限時(不需掛號),寄會彙辦。
本年春季獎助學金申請(九十一年第一學期)自三月十五日起至四月十五日止,接受申請,請塡具申請表(需家長蓋章)乙份,成績單乙份(如影印請加蓋學校教務處章),學生証影本一份,一切按以前辦法規定辦理,逾期槪不受理。一律以平信或限時(請不必掛號)寄會彙辦。
民國七十一年九月五日第一條:本會爲奬勵優秀同鄕子弟,敦品力學,特設績優奬學金及淸寒助學金二種,其名額均依本基金孳息多寡而定。第二條:凡居住台灣區之長汀籍同鄕子弟,正在公私立高中、高職、大專院校、硏究所及各級軍事學校日、夜間部肄業,合於本辦法規定者,均可申請績優奬學金或淸寒助學金。第三條:申請績優奬學金者,在學成績總平均分數,應在八〇分以上,操行成績爲甲等以上。第四條:申請淸寒助學金者,除學業成績總平均分數,應在六十分以上,操行成績爲甲等以上外,並須檢附有...
版权所有 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华全国台湾同胞联谊会、北京大学文化资源研究中心
大陆赴台之各省市同乡会文献社、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您当前的IP是: Processed in 0.049 second(s)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8208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新出发京批字第版0079号 京ICP备06036494号-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