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域子库

搜索历史

搜索结果

您搜索的关键词:申请审核共返回5条记录

类别 排序方式
在结果中检索
  • 文章台北市广西同乡会奖助学金申请审核办法

    来源期刊:《廣西文獻》 第113期  出版时间:2006-07-10
    关键字: 广西同乡会 奖学金 申请审核

    学业成绩须各科及格,总平均分数须在八十分以上(清寒者曁特殊情况者不在此限),二年级在学学生以第一学年学业成绩申请,余类推,已毕业学生不能以毕业年学业成绩申请奖学金。第五条:奖助学金由同鄕鄕贤个别捐赠者,其名额、学科别及奖学金数额,均依捐赠人指定办理,如无指定,由奖助学金委员会统筹分配。第六条:奖助学金之名额、金额,由奖助学金委员会视本会经费情况曁申请人之清寒曁特殊情况审核核定。第七条:每学年申请奖助学金期间,定每年八月一日起至十月底止,逾期不止受理。第八条:申请

  • 文章台北市广西同鄕会奖(助)学金申请审核办法

    来源期刊:《廣西文獻》 第143期  作者:獎學金委員會 出版时间:2014-01-10
    关键字: 广西同乡会 奖学金 申请条件 审核办法

    本会举行座谈并缴交得奖心得乙份。第九条:凡获领奖学金之学生,均视同为本会会员,并义务参加本会相关活动。第十条:本会核定的奖学金,受奖人未亲自领取或经确认放弃领取的奖学金,得捐赠给广西家乡大学学生。第十一条:奖学金申请人曾在同乡会担任志工活动查有纪录者,优先考量入选。第十二条:本办法如有未尽事宜得适时修正之。(注:奖学金委员会审核102年度桂籍学子奖学金)

  • 文章台北市广西同乡会奖学金申请及审核办法

    来源期刊:《廣西文獻》 第102期  出版时间:2003-10-10
    关键字: 申请条件 审核条件 广西同乡会奖学金

    第一条 本会为帮助台、澎、金、马地区(含侨生)广西籍在学学生及研究生求学期间,经济困难,并鼓励其努力进取,特设置奖学金。第二条 奖学金由本会奖学金委员会负责审查。第三条 一、本奖学金以公立及经政府立案之大学或独立学院大学部肄业之广西籍在学学生(含侨生)及硕士研究生(申请一次为限)博士研究生(申请一次为限)均得申请发给奖学金。二、二专一年级、五专四年级肄业之广西籍在学学生(含侨生)得比照前项办理。第四条 申请发给奖学金之学生,操行成绩需在甲等或八十

  • 文章台北市广西同乡会奖学金申请及审核办法修订

    来源期刊:《廣西文獻》 第126期  出版时间:2009-10-10
    关键字: 台北市广西同乡会 奖学金 奖学金申请审核办法修订 会务报导

    九十八年八月一日修正第一条:为奖助本会会员暨会员子女求学期间之经济困难,并鼓励其努力向学,特设置奖学金。第二条:一、本奖学金以公立及经政府立案之大学或独立学院大学部肄业之广西籍在学学生及硕士研究生(申请一次为限)博士研究生(申请一次为限)均得申请发给奖学金。二、二专一年级、五专四年级肄业之广西籍在学学生得比照前项办理。三、本会会员子女之国中生、高中(职)生,学年总成积在甲等以上者(清寒者不限)均可提出申请,本会视经费情况核定受奖名额及金额。第三条:申请

  • 文章附件:台北市广西同鄕会奖学金申请及审核办法

    来源期刊:《廣西文獻》 第106期  出版时间:2004-10-10
    关键字: 广西同乡会奖学金 奖学金申请及审核办法 广西同乡会会徽

    九十三年六月十二日修正第一条 为奖助本会会员子女在求学期间,经济困难,并鼓励其努力进取,特设置奖学金。第二条 奖学金由本会奖学金委员会负责审查。第三条 一、本奖学金以公立及经政府立案之大学或独立学院大学部肄业之广西籍在学学生及硕士研究生(申请一次为限)博士研究生(申请一次为限)均得申请发给奖金。二、二专一年级、五专四年级肄业之广西籍在学学生(含侨生)得比照前项办理。三、本会会员子女之高中(职)学生,学年总成绩平均在甲等以上者(清寒者不限)均可提出申请

共5条记录 1/1页  首页 上一页 下一页 尾页  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