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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辦法依據「臺北市湖南同鄕會奬(助)學金辦法」辦理,凡本會會員子女肄業公私立大學院校者,均可依規定申請奬學金。二、本奬學金每年分兩次辦理,分別於三月一日至卅一日及十月一日至卅一日接受申請,每次名額為三十名,每名發給奬學金新臺幣伍仟元。三、凡本會會員子女肄業公私立大學院校,上學期成■總■在八十分以上,操行列甲等者,均可申請;審核時以家境淸寒者爲優■。但已受公費待遇及硏究所者不予奬助四、凡申請學生須塡具申■書,連同學校成績證明書、全戶戶籍謄本及五百字以內...
陈承绍堂助学金申请办法——陈理事长声簧捐助设置,金额共新台币四十万元,每年孳息办理。第一条:本会为鼓励同乡优秀子弟,敦品力学,承陈承绍堂之捐助,设置陈承绍堂奖助学金,特订定本办法,以资办理。第二条:凡旅台之本县同乡子弟,正在公私立高中、高职、五专(一、二、三年级)日夜间部肄业,合于本办法之规定者,均得申请本助学金。第三条:凡已在其他机关团体有奖学金,或享受公费待遇者,不得申请本助学金。第四条:助学金金额,视申请人数多寡再行决定。第五条:本助学金暂以一学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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