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库收录台湾地区期刊,为给研究者提供原始资料,本库保存期刊原貌、未删改,不代表本库认同作者的观点和用语,请鉴别!
台北市永定县同乡会奖学金申请书敬上台北市永定县同鄕会奖学金审核小组申请人(家长)签名盖章
敬上台北市永定縣同鄉會獎學金審核小組申請人 簽名蓋章
如申领人在二名以上时,以比较分数最高者得奖。四、申领办法:于每年十月底以前塡具申请书(格式附后,请自用十行纸倣制),并检同学生证影印本及学校成绩单各一份由家长签名盖章挂号寄台北市永康街卅七巷卅号罗庆和先生收转。台北市福建省连城同鄕会。
壹仟伍佰元。⒋国小学生暂定廿名,每名奖学金壹仟元。如申请人数超过规定名额,依成绩高下核拨。五、凡永定县籍参加本会满一年,缴清常年会费之会员,其子女在国内公私立高初中高职或大专院校肄业,其学业成绩在八十分以上,曁体育成绩在七十分以上者,均得向本会申请,申请书格式置于会刊中,可酌放大影印使用。六、奖学金申请日期,每年自十一月一日起至同月卅日止,逾期不予受理,申请人应在规定期内塡具申请书一份,连同学年成绩单(一年级新生缴验录取通知及毕业学校最后学年成绩单),迳寄台北市
规定申请奖学金之学生,应于开学后依下列规定办理申请手续。㈠检送原肄业大专院校上一学年学行体育成绩单(注明籍贯)。㈡塡送申请书壹份(申请书格式由本府制送各公立院校分发或依式制用)。前项申请书及证件等,应于每年十月底以前,送由原肄业学校汇转本府,逾期不予受理(远道邮寄以邮戳为凭)。第五条:凡享受政府公费待遇者,请勿申请本项奖学金。第六条:本府于收到各大专院校汇转各生申请书后,组织审査会初步审查,经核定后,除将得奖人名单分函各校公告外,并另行通知得奖学生备据来府
版权所有 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华全国台湾同胞联谊会、北京大学文化资源研究中心
大陆赴台之各省市同乡会文献社、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您当前的IP是: Processed in 0.066 second(s)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8208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新出发京批字第版0079号 京ICP备06036494号-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