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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意苛捐;……军中兄弟,或有以妖朝功名,强勒索需,或以助妖粮饷,诈取银洋;或有强佃抗霸,收租纳捐不交,以致不能安业,……仰该沈庆余放胆持凭,即赴监军衙门控吿;如监军不理,则必来城于四门击本掌率所设大鼓,自当详情追究,一洗沉寃。……本掌率实有厚望于尔富民焉。」可明证中后期的太平天国各地区,系允许农田租佃关系的存在,并保护地主的土地所有权。五 田赋征收槪况后来太天国田赋大体上还系按淸朝旧制办理,分征钱米两项。如「皖樵纪实」说:「咸丰四年(一八五四年、甲寅四年)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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