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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王公十八判(21)

    来源期刊:《福州月刊》 第44期  作者:張傳興 出版时间:1991-06-20
    关键字: 陈春生 福州 差役

    陈春生重圆破镜,马贻顺只剩烛蒂第二天,王绍兰升堂。先传马贻顺、陈春生,又命女差役到内厢传罗春香。女差役去后片刻匆匆忙忙跑出来,边跑边喊:「大人,不好啦,春香投环自尽身亡!「春生、贻顺各各吃惊不已,王绍兰传命;「抬出春香尸体!」罗春香尸体放在堂上,左边春生捶胸嚎啕,右边贻顺跺脚大哭。旁人看了无不摇头伤心。王绍兰敲响惊堂木:「你们不要再哭了,人既死不能复生,哭也无用。尸体在此,你们二人谁认领」春生和贻顺异口同声道:「我认领」王绍兰道:「春香尸体只有一个,你们

  • 文章王公十八判⑳

    来源期刊:《福州月刊》 第42期  作者:張傳興 出版时间:1991-04-20
    关键字: 罗春香 茶杯

    从五品顾问贤内助上期应为19期特予更正他踌躇一回,最后,王绍兰认为这下要看罗春香的了,她爱跟谁走让她自己说;王绍兰和颜悦色地对罗春香道:「罗春香,你喜欢跟陈春生还是喜欢跟马贻顺?」春香低头不语。王绍兰又问,春香还是不吭声。王绍兰寻思:也许春香前后夫面前碍于情面,难以启口。王绍兰将案上一杯茶叫差役递给春香,他说:「春香,这杯茶让你送给丈夫喝吧!」春香一怔,接过茶杯,揭开茶杯盖,茶水倒一半在杯盖里,一杯茶分两份,春生贻顺各分一份。王绍兰见状,知道春香有意不

  • 文章王公十八判⑱

    来源期刊:《福州月刊》 第41期  作者:張傳興  出版时间:1991-03-20
    关键字: 陈春生 马贻顺 罗春香

    陈春生回闽,就是要找春香的,他怎肯就此罢休。央人写了一张状纸,告进福州海防知府衙门。知府王绍兰受理此案,当堂传讯马贻顺,罗春香。王绍兰开始问案。「下面马贻顺!」王绍兰发话。「小人在!」贻顺跪在案前答道。王绍兰说:陈春生告你乘人之危,谋占他的原配妻子罗春香,可有此事吗?」马贻顺喊道:「大人,冤枉!小人与罗春香结为夫妻已有十载之久,生有两男。结婚之时,上有春香公公主婚,收了小人礼金一百两纹银,下有道士婶为媒,是明媒正娶,不是强占。陈春生告小人谋占他的妻子

  • 文章王公十八判

    来源期刊:《福州月刊》 第62期  作者:張傳興 出版时间:1992-12-31
    关键字: 王公十八判 林桂英 罗启南 吴春荣

    话说完,王绍兰取出那包甘草对林氏道:「这包甘草是从你菜橱上面取下的,纸上雨渍斑斑,说明甘草水滴在菜橱内面芦虾上,翠娥做生给她丈夫吃,误毒而死,不是存心谋杀。你认为本官看法如何?」林桂英听王绍兰说此本案与己无干,大为高兴,满口赞道:「大人明察秋毫,眞不愧为包公!」王绍兰突然又问:「芦虾、甘草会中毒你怎会知道?」这突如其来的提问,林桂英一时目瞪口呆。王绍兰看出她心虚,故意安慰说:「如实道来,与你无干!」林氏才嗫嗫嚅嚅道:「是听民妇母亲讲的。」王绍兰问:「你

  • 文章王公十八判

    来源期刊:《福州月刊》 第60期  作者:張傳興 出版时间:1992-10-31
    关键字: 王公十八判 李翠娥 闽县太爷 严刑逼供

    福州海防同知王绍兰处。(未完)

  • 文章王公十八判

    来源期刊:《福州月刊》 第61期  作者:張傳興 出版时间:1992-11-30
    关键字: 王公十八判 福州海防同知 李翠娥 林桂英

    王绍兰原是侯官知县,由于判案如神,廉洁奉公,被福州人誉为包公,得到提拔,升为福州海防同知,今天王绍兰接到李印仑状纸,反复看了三遍,觉得翠娥一案破绽百出,必然有冤,闽县不该如此草率结案。闽县直接与按司衙发生关系,海防同知按例可以不管。但是,王绍兰这个人,只要让他看到不平之事或含冤不淸的案件,他便一定要接手审理。当下,王绍兰写了请求审理李翠娥一案的公文,连同李印仑的状纸,派公差面呈按司何明山。何明山看过闽县结案之批语,又看了李印仑辩词,究竟谁是谁非?实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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