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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避免全国人力、财力、物力与时间之重复浪费,并供决策阶层做发展硏究利用之参考。⑶提供全国人才培育、罗致与运用之规划依据。行政院硏究发展考核委员会,依据以上原则,于民国七十四年建立完成「社会科学人才档」,本档收录标准为:具有国内外博士学位或副敎授以上资格之社会科学方面学者专家,共区分为:人类学、经济学、敎育学、地理学、历史学、法律学、管理科学、政治学、心理学、统计学、社会学等十一类。本名录提供资料项目包括:学者之中英文姓名、性别、年龄、毕业学校、就读科系所、最高
王士麟先生吾省萨县人。三十八年国立政治大学毕业后即来台,在高雄县政府工作,曾任地政科业务员、技士、专员、地价股长等职,从事地政工作,参与「耕者有其田」及「平均地权」等要政。四十八年转任台湾省政府财政厅审核员、台湾省税务局专员。六十五年调升台北县税捐稽征处副处长。七十一年调升南投县税捐稽征处处长,甫就任即提出课征租税原则:「依法令应该收的税,一定要征收,不应该收的税绝不征收;关于违章案件,如为宿意逃漏,严予处置,如为不明法令或由于疏忽,于法令范围内尽量从轻
。此乃保全本同乡会之存在措施(绥远同乡会案),当初由席老创始会理事长暨许琨创会委员经年累月准备,启于民87年(1998)4月24日在台北市社一字8722039400号函立案,成立并依规定于同年5月16日在士林地方法院完成法人登记,而(文献社)自始于社团法人章程内不存在。按公文往返核准得来不易,就是说同乡会如违章程上级有权撤消。即以维护保全本会之措施。所为之处置。2.绥远名人录续集,原由王士麟乡长撰作催生刊载于本文献,又由振兴、丽真二位提出,复由大陆乡亲伊莉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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