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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九一八事变前东北之(铁路)建设与日人所谓「特殊权益

    来源期刊:《東北文獻》第23卷 第1期  作者:王英男  出版时间:1992-09-01
    关键字: 九一八事变 东北 铁路 特殊权益

    有日本满蒙五路要求之提出[2]。该一协定不仅勾划出日本铁路殖民政策未来之路线,特别引人注意者日本欲先期控制中国自行筑路之意愿,完全表白于世了。一九一五年日本悍然提出廿一条约,并不顾一九二三年中华民国新任国会之否决此约,继续非法控制占有在中国之广泛利益,其中有关东北权益者,日本不外企图长期把持,以贯彻其铁路殖民之目的[3]。此约虽经袁氏签署,然未经中国国会之决议通过自属违法,日本恃强以逞造成中国莫大之损害,也构成了中日间极深的仇隙,惟以日本内阁更迭,廿一条约及其

  • 文章九一八事变前东北之(铁路)建设与日人所谓「特殊权益

    来源期刊:《東北文獻》第23卷 第2期  作者:王英男 出版时间:1992-12-01
    关键字: 九一八事变 铁路 日本 特殊权益 东方会议

    全力反扑。东方会议与满蒙新五路一九二七年六月,日本召开「东方会议」,会中广泛讨论了所谓满蒙权益,并铁路兴建问题[18]。会中决议立即在中国东北兴修七线铁路,并限制若干中国自资铁路的修建,随即著满铁新任总裁山本条太郎与张作霖举行谈判。日本来势汹汹,张作霖在北京又受到各方攻击,乃不敢过分拒绝日方要求,会谈结果,张氏同意日方所提七线中的五路,即所谓满蒙新五路的:1.由敦化经老头沟至图们江江岸线,2.由长春至大赉线,3.由吉林至五常线,4.由洮南至索伦线,及5.由

  • 文章因抗战侵害人民权益者不罪

    来源期刊:《山東文獻》第10卷 第4期  作者:劉道元  出版时间:1985-03-20
    关键字: 抗日战争 特殊时期 侵害人民权益 无罪 法院判决

    与否,多行失势。以**之全面叛乱,全省县城大多失守,国军只保有津浦和胶济沿线城鎭及济南靑岛两大都市。离开县城的各级政府人员以至不堪**骚扰的人民,均移居于这些城市,各级法院亦仅在此等地方存在。抗战期间被视为侵害人民权益的官员和自认是被侵害的人民,或住在有法院设立的同一城市及邻近城市,这一情形以在济南及靑岛者为最多,被害者便对侵害者向法院提出自诉了。起初此等案件甚少,未为人注意。迨法院受理,导致被害者羣起伸寃,就成为一严重问题了。二、侵害人民权益的事项㈠强住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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