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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的情形之下,东太后无法不顺应,她召见刑部尙书(兼南书房行走)潘祖荫,面谕处置该护军,必拟以斩立决。二·破坏司法潘祖荫在当时是一位公正而有才名的尙书,他于奉谕之后,仍然照法律处案,但将东太后面谕告司法人员。清律,凡经刑部的死刑案,必需三法司全堂画押。此事传出,时论大哗。左庶子陈宝琛,右庶子张之洞,皆上疏力争。同时,刑部于各司调派八个人审理此案,于问明案情后,谓护军执法,是他职责,理当无罪。八个主审官同谒潘祖荫,坦直陈词,谓此案既交刑部办理,当依法处置,如东太后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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