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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龙江路二二三弄十一号,对我来讲是十分熟悉而又陌生。说它熟悉是因为它是台北市湖北文献社和湖北旅台同鄕会的地址,从一九九七年开始,每年我都多次投书到那里,同样我也经常收到《湖北文献》季刊;说它陌生,是因为它虽然离福州只有二百多公里,但到它那里作客却是难于上青天。事在人为,今年四月我终于获得机会作为台北中央硏究院近代史硏究所的访问学人来到心仪已久的台北。四月十一日我到中央硏究院近代史硏究所报到后的第一件事,就是拨通湖北文献社的电话,正巧是社长汪大华先生接
我湖北文献社社长李晴芳先生,于七月中旬以年事已高(八十一岁)视觉不良,行动不便,不能伏案工作等为由,坚辞社长职务,并声言不再上班以示辞意的坚决。发行人刘公先云先生也提出辞职,表示年龄更高(九十三岁),要求同退。文献委员会委员诸公,衡情度势,几经硏商协调后,一致决议略以:一、发行人刘公先云,为吾鄂人士德望之所寄,本社信誉的表征,应敦请留任。二、社长李晴芳先生,确因健康和视力欠佳关系,同意其辞去社长职,改聘为荣誉社长。三、公举汪大华敎授继任社长。这一
余自民國五十五年雙十節「湖北文獻」創刊,訂閱迄今屆四十五週年抒感
本文作者李婧怡,河北人,居住地在廣東,武漢大學法學院畢業。去年九月來臺攻讀碩士班,入臺大法律研究所,即將升上碩二,是我國開放陸生來臺就學的第一批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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