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域子库

搜索结果

您搜索的关键词:清明诵经共返回6条记录

类别 排序方式
在结果中检索
  • 文章同乡会两岸三次清明法会

    来源期刊:《寧波同鄉》 第398期  作者:行舟 出版时间:2002-05-10
    关键字: 清明诵经法会 清明节 祭祖 扫墓

    我今年清明分别在台北、宁波、定海三地的同鄕墓园中,参加了前后三次清明诵经法会,时间差距六天,而空间则三地相隔千里,而且还跨越了一重台湾海峡和北仑与舟山之间的东海沿八浬海湾水道。三地法会各具特色,値得一记。最先一次法会是四月五日清明节当天在台北市三张犁宁波同鄕会墓园四明堂举行的,这个墓园营建已逾半世纪,历史悠久,规模甚巨,面对台北市信义商圈黄金地带的小山冈上,建有单、双穴坟墓共计九百四十一座(少数为早年预筑的寿域,如今仍是空坟);四明堂内则寄存有同鄕灵骨

  • 文章本會會務簡報——同鄉人與事

    来源期刊:《寧波同鄉》 第106期  出版时间:1997-05-01
    关键字: 同乡人事简报 寿辰祝贺 清明诵经 缅怀先烈 理事会会议举行 成员职责

    △本会于四月二日晚间六时在二楼大礼堂,为陈汉淸、黄次伦两位鄕长伉俪擧行八秩双寿,到全体理监事,及法益、敎育两委员会委员七十余人,连同两位寿星家属共开七席,寿筵由福禄寿菜馆承办,颇为丰盛。席前沈理事长友梅,水常务理事祥云,方委员冀达与两位寿星都讲了话;竺翊汉鄕长并在席前表演「禄寿全图」「长寿面条」「帕献寿桃」「空中取酒」「南极星辉」等五个富有祝寿意义的精彩节目,赢得满场掌声。△四月五日淸明节,本会在三张犂墓园四明堂延僧诵经全日,遥祭家鄕列祖与旅台同鄕亡灵

  • 文章本會會務簡報及鄕情點滴

    来源期刊:《浙江月刊》第28卷 第5期  作者:牟志明 出版时间:1996-05-10
    关键字: 浙江同乡会 会务简报 乡情点滴 花园公墓 清明诵经法会

    上山候待并作简报本墓园有关事项,考核小组对本墓园今后有关事宜,亦有所指示。△订期擧办本会台北花园公墓「淸明诵经法会」,于中华民国四月四日(农历二月十七日)上午九时至下午五时,假墓园礼堂擧行,为时一全日,经邀请法师、居士八人上山诵经追荐、持斋、施放焰口、道场、供奉神主、莲位:归葬本墓园之有关鄕贤、大陆去世之先人、因公阵亡将士、无辜被难同胞,本会已故之理监事及会务工作人员。刻因时「淸明」佳节,天气晴和,有关鄕亲均合家亲临拈香虔诚参拜,表达孝心——祈福平安。△本会

  • 文章内湖灵园诵经·郷人素斋聚餐

    来源期刊:《浦東》 63、64  出版时间:1991-04-15
    关键字: 清明节 扫墓 陵园 同乡会 公祭典礼 诵经

    淸明祀祖,愼终追远,是本会一件大事,每年四月五日为民族扫墓节亦是先总统蒋公逝世纪念日,因此本会于是日均在浦东灵园及和平餐厅恭设灵堂。浦东灵园在内湖碧山岩山下,风水绝佳,景色美丽,为胡冠龙鄕长所捐赠,除供奉鄕亲灵骨外,并祀奉鄕亲祖先神位。是日天气静朗,上山鄕亲除驾自备车迳行前往外,同鄕会特准备游览车接送,公祭典礼在上午九时开始,由总干事汤柏昕代表杨理事长主祭,并请来女尼诵经,法事结束后,大伙至和平餐厅,餐厅正中高悬先总统 蒋公遗像及同鄕先贤先烈宗亲

  • 文章定海公墓「怀祖堂」举办首次清明法会

    来源期刊:《舟山鄕訊》 第85期  出版时间:2001-04-30
    关键字: 定海公墓 怀祖堂 清明法会 僧人 诵经

    位于定海北郊盐仓鄕青岭村扇子山腰之舟山旅台同鄕定海公墓,兴建已届十年,现已营建大小骨灰坟墓八十余座(家鄕规定城厢祇能火葬),多数皆已入穴。为因应墓属上山祭拜需要,前年又在入口牌坊东侧,续购土地增建占地一百平方米的公用礼堂一幢——怀祖堂,也于今春竣工。台北市舟山同鄕会常务理事张行周先生为此于四月十二日专程来定验收启用,并择于四月十六日上午邀请当地佛寺僧人八名,前往墓园礼堂诵经,追荐家鄕历祖曁墓园入葬亡灵。由张常务理事主持祭典,他以八十四岁高龄亲自跪拜。家鄕

  • 文章愼終追遠淸明節本會三項活動

    来源期刊:《浦東》 第68期  出版时间:1992-05-15
    关键字: 清明节 返乡扫墓 寿园 诵经超度 春祭

    一、返鄕扫墓 二、祭祖祭灵 三、寿园诵经淸明祭祖,愼终追远乃我国人固有美德,同鄕会数十年来从未中断,为擧办今年淸明缅怀祖先活动,分三个梯次擧行,首先为返大陆扫墓鄕亲,筹组淸明回鄕团,在几个月前请服务组定行程、订机票,由陈政布组长亲自带队,于三月廿九日出发,有廿七位鄕亲参加。第二梯次在台同鄕于四月四日「内湖碧山岩浦东灵园」延请诵经诵经超渡祖先亡灵,是日上午八时半,汤总干事先行前往,主持开经,鄕长们有自己驾车前往者及集合在活动中心搭乘专车前往者,平日冷冷淸

共6条记录 1/1页  首页 上一页 下一页 尾页  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