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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亦匆促携眷避难香港住九龙木屋区,你过去淸廉守法,虽历任公职依然两袖淸风,在木屋区的艰苦生活,非过来人难以体会。民国四十年冬二哥首先获准来台,兹此脱离了殖民地的非人生活,奔向自由祖国,初则受聘汐止中学敎导主任得逢甲大学聘任敎授,讲授民刑诉讼法槪要,编辑「刑事诉讼法槪论」一书获选为该校选修课程,在敎学之余潜心苦读,参加特考而获律师执照后,在台北、新竹、桃园、苗栗各地执业律师,为遵奉母亲生前遗训:「不制造纠纷」,「息事宁人」为宗旨,订定三不受理案件:㈠父子兴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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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赴台之各省市同乡会文献社、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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