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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刑期無刑

    来源期刊:《湘鄉文獻》 第38期  作者:楊前川  出版时间:2011-02-01
    关键字: 法律公正 死刑 时论社评

    邇來因法務部長王清峰為廢除死刑辭職下台,鬧得沸沸揚揚,尤其是媒體操弄繼任人選將成「殺人部長」之譏,腥風血雨,怵目驚心,這實在是倒果為因,不無誤導社會之嫌。蓋王部長之下台,廢除死刑乃為因,堅拒簽署行刑令為果,毋庸置疑也。廢除死刑雖是世界潮流之政策走向,必須循研擬法案送請立法院立(修)法後,始能實施。但在法令闕如的情況下,44名死刑犯均經三審定讞,法務部長必須依法行事,簽署行刑令,是職責也是義務。而王部長非但拒予簽署,並說:「要我殺人,真是做不到。」又說:「寧...

  • 文章(乡谊交流)本会聘请黄珊珊律师为法律顾问

    来源期刊:《寧鄉文獻》 第20期  作者:劉鵬佛 出版时间:2011-01-20
    关键字: 宁乡同乡会 法律顾问 黄珊珊

    △本会基于工作需要,特别邀请黄珊珊律师为本会法律顾问。黄律师从民国八十一年起执业律师至今十九年,现为亲民党法律顾问,曾为宋楚瑜主席处理兴票案问题。黄律师系台大法律系毕业,八十一年度律师高考及格。黄律师亦为现任台北市议员,已连任四届(八、九、十、十一)政绩卓著,详见本刊20页。其父黄仲陶先生亦为本会会员,其兄长现任海军中将。

  • 文章法律常识 股份有限公司对董事提起诉讼之要件

    来源期刊:《湘鄉文獻》第2卷 第3期  作者:朱彝訓  出版时间:1986-06-20
    关键字: 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诉讼 要件 法律常识

    有友人爲某公司董事,因與董事長發生齟齬,其監察人遂逕自對之提起訴訟,欲余代爲硏究。經就公司法有關條文予以探討,認爲公司對董事提起訴訟,限於經股東會之決議,或由持有股份百分之五以上股東之請求,監察人不得逕自代表公司爲之。友人遂持此作爲抗辯理由,終獲最高法院採納,得以勝訴。玆承文獻社索稿,乃以原硏究意見交卷,並藉就敎於諸鄕長。

  • 文章敦聘许华雄大律师为本同乡会常年法律顾问

    来源期刊:《零陵人》 第6期  出版时间:1994-11-01
    关键字: 许华雄 台北零陵同乡会 法律顾问

    本刊讯】本同乡会为维护乡亲权益,特聘请许华雄大律师(见图),为本会常年法律顾问,今后凡零陵乡亲个人权益遭受损害或侵占,均可请许大律师依法保障及伸张正义。许华雄大律师,台湾省桃园县人(祖籍广东省陆丰县),军法学校法律系六期毕业,政战学校军法班二期毕业,考试院律师考试及格;历任海军总部军事检察官,军法官,高级军法官,主任军法官等要职,学识深渊、经验丰富,退役后综理全翔法律事务所,愿忠诚地做一个法律文化的提灯人,以照亮社会的每一个角落。执业以来,由于公正清明

  • 文章黃克強先生之學術思想(二)

    来源期刊:《湖南文獻》第6卷 第1期  作者:任卓宣 出版时间:1978-01-15
    关键字: 黄兴 学术思想 法律观点 军事思想 经济思想

    三、法律讨袁底理由很多,归结起来是违法毁法。前面引述黄先生底话,可为证明。 国父几次发表宣言,也是说『吾侪与袁氏非有私怨,为其毁约法,叛民国,是用讨之。』(67)而『叛民国』亦从『毁约法』来。正同黄先生说的『袁氏僭逆,毁法祸国』(68)之『僭逆』与『祸国』俱从『毁法』来一样。『毁法』也是『毁约法』。那末讨袁底目的,就在黄先生「覆 国父息争电」中说的『要求恢复约法及国会』(69)了。而『恢复约法』便恢复国会,简言之,即『根据约法解决一切』(70),政治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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