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鎭市区调解组织普设于基础自治机关,而调解所欲解决的问题又是社会大众最切身的权利义务纠纷,因此这个制度能否有效发挥功能,特别需要有一套客观、可行而有相当弹性的规范。鄕鎭市区调解之法律依据为鄕鎭调解条例,其他重要规定有实施鄕鎭市调解条例应行注意事项[2]、法院适用鄕鎭市调解条例应行注意事项[3]等,基于前述体认,以上法令应随时检讨其内容是否切合实际需要,俾能适时补充解释,必要时并修正改进,以期建立健全的法制基础。二、充实调解经费健全调解人手调解委员会行使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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