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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具有法律效力的邮局存证信函

    来源期刊:《東北文獻》第23卷 第1期  作者:資料室  出版时间:1992-09-01
    关键字: 存证信函 邮局 法律效力 交寄费用

    (一)何謂存證信函:掛號、限時掛號或報値、保價信函於交寄時,以內容完全相同之副本交存郵局,俾必要時便於舉證或作其他證明目的之用者,爲存證信函。(二)存證信函的優點:公私財務清償或其他一切文件,如作存證信函交寄,具有證明效力,方便可靠,費用低廉,因此深受各界歡迎。(三)交寄辦法:存證信函限於國內互寄,由寄件人作成正本一份,副本二份,書寫全名並簽章。正本以掛號附回執寄出,副本一份由寄件人收存,另一份由郵局存查。寄件人不願自留副本者,得僅作成副本一份。各地郵局...

  • 文章(法律常識漫談㈩)『贈與』在本會實務宜妥適運用

    来源期刊:《寧波同鄉》 第492期  作者:周金芳 出版时间:2010-03-10
    关键字: 法律常识 基金设置 同乡会章程 赠与 法律效力

    一、「贈與」可依民法運用台北市寧波同鄉會(以下簡稱本會)擁有動產不動產約上億,在各同鄉會中是數一數二的大富翁,且有熱心公益人士絡續捐款,源源不斷。但閱覽寧波月刊告急文宣,該刊出版費寅吃卯糧,獎學金入不敷出,常由理事長自掏腰包填空,或自土城林地闢為北二高徵收款撙節,真不忍卒睹。就像手拎貂皮大衣直打抖索,眼望滿漢全席垂流口涎,忍飢挨凍,原因無他,由於「基金」依法不得動支本金,定存金融單位,利率遞降,孳息不足因應,善心人建議修法解凍。實則「基金」設置之立法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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