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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搜索的关键词:法定继承人共返回2条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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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一些法律方面的普通常識

    来源期刊:《河北平津文獻》 第34期  作者:李鳳臣 出版时间:2008-01-01
    关键字: 法律常识 民法 亲权 法定继承人 亲等

    此即所谓:「延续香火,传宗接代」制度。因此,祇有「儿子」才有资格担任「继承人」。「女儿」则不能担任自己父母的「继承人」。此制行之历久,已经成了人人共认的传统制度了。近几十年以来,此一旧制,已渐见改变。现在的法律,已明文规定,「继承」的祗是「遗产和债务」。而且,明文规定了「法定继承人的顺序」。女儿不论是否已经出嫁,与兄弟姐妹有平等的相互继承权。配偶,更有相互继承权,甚至于明定了「相互继承」时,其应继承的比率。以上这些现行法律的规定,都是「现代人」所应具有

  • 文章(專案報導)劉楊誠新女士請領公保死亡給付紀實

    来源期刊:《綏遠文獻》 第3期  作者:李迪青 出版时间:1979-12-01
    关键字: 刘汉 病逝 受益人 杨诚新 保险 法定继承人

    或女儿具领全部死亡给付。兹将刘杨诚新女士致立法院秘书处函及立法院秘书处依据上函复中信局公保处函,分别刊载于后:受文者:立法院秘书处主旨:为先夫刘委员汉公保死亡给付受益人刘建人,因受地域环境限制,无法联系查证,依法不能为受益人。请转函铨敍部核准由随在任所先顺序之法定继承人(配偶),或同一顺序之女儿具领。说明:一、关于承保机关请补送先夫刘委员汉公保死亡给付第二受益人刘建人户籍誊本,否则,其死亡给付之半数须专户存储一案,敬悉。二、法定继承人为被保险人死亡给付之当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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