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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福州有一特别的风俗,就是在开吊后,仍然没有把棺材埋葬的。叫做「丁」也叫「权」。就是把棺材自后厅中间移至旁边,或者在自己的空地或祖墓边盖一间权厝——丁厝。暂时放置,有的时候一家有好几个棺材放置在权厝里,一放就是几年,乃至十几廿年。棺材好的,油漆考究的,可以勉强应付,材料不好的,三、五年后便裂开,臭味四溢的,对于衞生极为不良。民国廿余年以后,政府曾下令禁止,革除这些恶习。这种习惯,往往使外来的客人惊讶不已的。据说此种权厝的起因为:一、子孙不忍马上下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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