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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公不徇私·私不忘義(上)

    来源期刊:《揚州鄉訊》 第137期  作者:承允 出版时间:1985-10-10
    关键字: 邮局 汇票 升级考试 挂号信 兑取

    民国二十四年十月余由无锡邮局总监察调任江阴邮局长。行装甫卸住入旅舘,即有人向余申诉,说江阴邮局兑付汇票人员办事不妥,余告以余方抵任犹未接事,旅舘非洽公之所,如有陈说请俟余就职后来局面谈。迨余接事,此人未再来。观窗口兑付汇票职员乃一汪姓邮务佐,原系仪征邮局之信差(现称邮务士)经升等考试及格擢为邮务佐。余于民国十四年曾一度代理仪征邮局长与之相识。十年后来江阴,全局同人中汪为余惟一之熟人。此君年龄稍长,行动略滞钝,外貌尙端谨,除兑付汇票外兼办挂号邮件,未见有何

  • 文章公不徇私·私不忘義(下)

    来源期刊:《揚州鄉訊》 第138期  作者:承允 出版时间:1985-12-10
    关键字: 汇票 挂号信 邮局 兑付 作弊 债务

    先收到上海寄来之甲信不予转寄,私拆窃取其中汇票而冒领,继而再私拆后到之乙信,内中如有汇票其款数与甲信内汇票相同者,即以之纳入甲信始将甲信转出。待拆出再后到丙信内之汇票其款数与乙信汇票相同时,又以之顶替乙信汇票而将乙信转出。如此以后票替前票已非一日。其专以鄕区挂号信为拆窃汇票之对象者,盖以寄到江阴当地之信必须于收到时立即交付信差投送,无拆窃之机会。鄕区之信则可于散値时带囘私寓动手而不为人所见。拆信窃票非随时可得款数相同适于顶替之票,故有些信必须延时待机方可

  • 文章囘憶抗日期間從郵二三事(下)

    来源期刊:《揚州鄉訊》 第126期  作者:承允 出版时间:1983-12-10
    关键字: 抗日战争 太古轮船公司 飞机轰炸 收支账目 汇票

    秩序未定,同人囘京复业者,不敢携带家眷,群居单身宿舍。散値后各就所好自得其乐,闭户治事惟余一人,每至深夜始寝。此千余份月帐如何淸理,无例可循,科长又无指示。淸理之前余先决定原则,经科长认为适宜而后施行。原则如下:一、依月份之先后,先淸最先之一月。该月所有属局之帐全数淸讫后,再及次月。二、月帐本件遗失,嘱即补副。三、收支凭证遗失可以存根作证者,准其过帐。例如已兑汇票之原票遗失,唯以存査之请购汇票单作证,但须列单通知汇票组备案。例行收支只要数目无讹,虽无凭证亦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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