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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無錫光復志(二四)

    来源期刊:《無錫鄉訊》 第92期  作者:錢基博 楊愷齡  出版时间:1977-06-20
    关键字: 刑事 民事 案件 月薪 惩罚

    钱基博 原著杨恺龄 提供刑事写生四名,二正二贰,正,月三十元,贰,月二十元,民事写生名额及月给薪,无不视刑事写生者,司法巡警长四人,每人月给饷十二元,领司法巡警四名,每名月六元,都十六名,分属于四司法巡警长。遇有狱事。日以一司法巡警长率所部四司法巡警,供传讯拘捕之役,谓之値日。四人周而复始,其应役赴四鄕传讯也,壹视道里远近,规定旅费之多寡。刑事,领公府费,民事,两造各给半,诫勿得过索,违者有诛,而淸廷差役持票讹索之风绝矣。其制大率翼运所审定也。时宗瀚、锡

  • 文章(荣誉榜)乔连仲乡长当选本年度士林地方法院绩优民事调解人

    来源期刊:《河南同鄉》 第98期  作者:本社 出版时间:1998-04-03
    关键字: 乔连仲 民事调解人 司法节 民事案件

    本会理事乔连仲鄕长,于今(八十七年)元月十一日司法节,由司法院举行的第五十三届司法节大会中,接受院长施启扬颁奖表扬。乔鄕长是郑县人,军中医务主任退休后,在士林开设诊所,悬壶问世,经常举办义诊,并利用空闲时间担任义务民事调解人,为士林地方法院调解完成民事案件达九成以上,当选为本年度绩效优异的义务调解人。七十四岁的乔连仲从军医退休后,就在士林区开诊,帮助不少贫困病患脱离困境。四年多来他担任士林地方法院民事调解人和士林区公所调解委员会委员,由于处理事情公正不阿

  • 文章合法糖衣裡的禍心

    来源期刊:《浙江月刊》第39卷 第8期  作者:葉潛昭 出版时间:2007-08-10
    关键字: 台湾建设 法律制度 民事民法

    为主动出击,行使防御或抵抗权,面对媒体侃侃而谈,振振有词地说,不愿意为不公不义的司法背书,一般民众看的雾煞煞,不知谁是谁非,也就达到政治人物转移话题或转移焦点之目的。何谓「保全证据」?在法律上区分有民事与刑事二种证据保全,刑事诉讼法第二一九条之一规定:「告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或辩护人于证据有湮灭、伪造、变造、隐匿或碍难使用之虞时,侦查中得声请检察官为搜索、扣押、鉴定、勘验、讯问证人或其他必要之保全处分。检察官受理前项声请,除认其为不合法或无理由予以驳回者外,应于五日

  • 文章最高法院民事裁定

    来源期刊:《浙江月刊》第42卷 第4期  出版时间:2010-04-10
    关键字: 民事裁定 请假 处分 台北市浙江同乡会

    有关台湾高等法院民事裁定九十八年度抗更字(一)第五十二号,已于九十八月十一日十七日裁定,将原裁定(二七一三号案胡林淑珍对本会假处分案)废弃;本会已于九十八年十二月四八八期第四二~四五页刊出。九十九年度台抗字第一二九号再抗告人 胡林淑珍 住台北市忠孝东路4段224号12楼诉讼代理人 吴旭 洲律师      李依 蓉律师      刘凡 圣律师上列再抗告人因与相对人台北市浙江同乡会间声请假处分事件,对于中华民国九十八年十一月十六日台湾高等法院裁定(九十八年度

  • 文章台湾高等法院民事裁定

    来源期刊:《浙江月刊》第41卷 第12期  出版时间:2009-12-10
    关键字: 台湾高等法院 民事裁定 会员大会 同乡会

    损害或避免急迫之危险或有其他相类之情形而有必要时,得声请为定暂时状态之处分,民事诉讼法第538 条第1项定有明文。次按请求及假扣押之原因,应释明之。释明如有不足,而债权人陈明愿供担保或法院认为适当者,法院得定相当之担保,命供担保后为假扣押。关于假扣押之规定,于假处分准用之。关于假处分之规定,除别有规定外,于定暂时状态之处分,准用之,民事诉讼法第526条第1项、第2项、第533条本文、第538条之4分别定有明文。再按民事诉讼法第538条第1项所谓必要之情

  • 文章最高法院民事裁定

    来源期刊:《浙江月刊》第47卷 第3期  出版时间:2015-03-10
    关键字: 最高法院 民事 裁定 会员大会 决议

    一〇〇年度台上字第一九四六号上诉人台北市浙江同乡会法定代理人 叶潜昭被上诉人 金国铨胡大兴蔡之贯共同诉讼代理人 吴旭洲律师林誉恒律师林咏盛律师上列当事人间请求确认会员大会决议无效等事件,上诉人对于中华民国一〇〇年八月二日台湾高等法院第二审判决(一〇〇年度上字第二三三号),提起上诉,本院裁定如下:主文上诉驳回第三审诉讼费用由上诉人负担理由本件上诉人法定代理人具律师资格,有律师证书影本可稽,依民事诉讼法第四百六十六条之一第一项但书规定,得不委任律师为

  • 文章最高法院民事裁定

    来源期刊:《浙江月刊》第47卷 第4期  出版时间:2015-04-10
    关键字: 最高法院 民事裁定 上诉驳回 理由

    一〇〇年度台上字第一九四六号上诉人台北市浙江同乡会法定代理人 叶潜昭被上诉人 金国铨胡大兴蔡之贯共同诉讼代理人 吴旭洲律师林誉恒律师林咏盛律师上列当事人间请求确认会员大会决议无效等事件,上诉人对于中华民国一〇〇年八月二日台湾高等法院第二审判决(一〇〇年度上字第二三三号),提起上诉,本院裁定如下:主文上诉驳回第三审诉讼费用由上诉人负担理由本件上诉人法定代理人具律师资格,有律师证书影本可稽,依民事诉讼法第四百六十六条之一第一项但书规定,得不委任律师为

  • 文章台湾高等法院民事判决

    来源期刊:《江西文獻》 第228期  出版时间:2012-08-15
    关键字: 高等法院 民事判决 江西同乡会 上诉

    者,应于提出上诉后20日内向本院补提理由书状(均须按他造当事人之人数附缮本)上诉时应提出委任律师或具有律师资格之人之委任状;委任有律师资格者,另应附具律师资格证书及释明委任人与受任人有民事诉讼法第466条之1第1项但书或第2项(详附注)所定关系之释明文书影本。如委任律师提起上诉者,应一并缴纳上诉审裁判费。中华民国101年5月31日书记官 王宜玲附注:民事诉讼法第466条之1(第1项、第2项):对于第二审判决上诉,上诉人应委任律师为诉讼代理人。但上诉人或其他

  • 文章孔柱中鄕長逝世

    来源期刊:《武進鄉訊》 第201期  出版时间:1985-07-01
    关键字: 意外车祸 殡仪馆 丧葬事宜 民事赔偿 孔柱中

    本会理事专任文书组长孔柱中,于六月廿一日上午七时四十分由新店复兴路住所到同鄕会上班,刚出巷口穿过复兴路时,突有机车骑士林灵田者,骑重型机车从后撞及,重伤倒地,目击者即召救护车到达时,已气绝身亡。经报请江陵派出所现场检定,同时报请法院验尸经相验确系由后撞毙,暂停尸于台北市立第二殡仪舘,遗有妻黄琼仙,年已六旬有余。家鄕子女均已婚嫁,原配雷夫人,亦于今年春死亡。现由其亲戚李培庆及亲友等与肇事者谈判民事赔偿,候有结果,再行办理丧葬事宜。

  • 文章我國第一位三民主義法學博士

    来源期刊:《河南同鄉》 第19期  作者:—本刋編輯部— 出版时间:1978-10-03
    关键字: 三民主义 宪政研讨委员会 民事代表 法学博士

    我國第一位三民主義法學博士——喬寶泰同鄕,六年前,榮獲中國國民黨提名參加增額中央民意代表選擧,結果,他於臺北市選區,以一十三萬四千一百二十七票最高票當選國大代表。這不僅是喬同鄕個人的歿榮,而是對全國有志靑年的一種鼓勵?因爲喬同鄕是一位苦學成名的靑年,他原是一個上等兵退役升學的榮民,經過十多年漫長歲月的埋頭苦學,終於獲得了中國第一位三民主義法學博士學位,他的苦學事實,啓示着大家:一個人只要能發奮圖强,總有成功的一天。喬寶泰同鄕,是河南省南陽縣人,今年四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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