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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体制重归改隶司法院,才彻底解决问题,马政府既有心司法改革,就应认真把检察改制,优先列为施政首务。欧美行政、立法、司法三权分立,源自十八世纪法人孟德斯鸠学说为基础,旨在防止专制,保障人民自由。检察体制,首见法国政制,认检察官为行政官,但此制移植德国,则认检察官代表国家追诉犯罪,并非仅居诉讼当事人地位,检察官应属准司法官,法、德两国,均为三权宪法国家,为适合国情及时代趋势,仍有不同体制的立法。我国古代为帝王专制;司法由州知县行之,重刑案件,可上告刑部审议,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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