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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目,亦混淆以逃营业税,而私货经营,货本系赊来,自亦必须走私还淸,如此非夹带或套汇外币出口,又触犯总动员法,故集数罪于一身,其当事人是船员或飞航人员乎?非也,这内中就是要讲专营梢包货人物幕后主持了。因为飞机地位有限,货物走私,尙只旅客携带,搜查对象亦单纯,轮船内部设备空隙甚多,在在都可利用藏匿,自有轮船历史,即为代人带梢包货运输工具。本来船员因职务便利,在国外买些日用品、家用或馈赠亲友,在法律不外人情原则下,毋须东藏西匿,但是承受私枭耸容,赊欠或代放本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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