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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八九年,闽侯县政府宣布这里为「林森故居」并定为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立碑曰:「林森(一八六八—一九四三)闽侯县凤港村人,早年参加民主革命运动,为建立民国作出贡献,一九三二年至一九四三年任国民政府主席,任职期间,积极领导抗日战争,深受民众敬仰。故居为三开间简朴民房。村中还有他回鄕时倡建之敎学楼,今为凤港小学校舍。」一九九〇年五月十三日,有关方面成立了「林森故居筹建委员会」,开始修复工作。「故居」的第一期工程是基本按原样修复的。大厅上有「北斗七星」图雕。「七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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