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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刊一一一期【追念胡棟成將軍殉國五十五週年】(第十四面)一文,其中首段第八行「……已成傾倒的險惡情勢以下,因電腦打字漏掉『胡棟成將軍卻能衆人皆醉我獨醒』,大義凜然,在緊要關頭,決定率部上山,準備以游擊戰方式,保存實力,監守職責,待機一旦能配合退到台灣的國軍反攻回來,扭轉局勢、奈何……」。校對亦未發現,致文不及義。承讀友關注,向作者反映。謹照原稿補正,並向作者致意。二、本刊一一一期第六一頁第一行下段,長史楊琰誤植爲楊琳。三、本刊一一二期第十六頁粤漢路保...
一、本刊第一〇五期「李宗仁代理總統後的黯淡歲月」一文,曾敘及李代總統敦聘邵力子、黃紹竑、章士釗、張治中、林伯涵爲政府代表,前往北平(現已改稱北京)與中共進行和平談判一節,實際上並無「林伯涵」其人,因筆者記錯誤撰,今重新更正,並將當時雙方代表團派遣的人員補述如下:民國三十八年三月二十五日,李代總統派邵力子、黃紹竑、章士釗、張治中、李蒸爲政府代表,盧郁文爲代表團秘書長,以邵力子爲首席代表,前往北平與中共進行和平談判,時人稱爲「和平五老人」。二十九日,又增派劉...
一、本刊一一六期第十六頁「人物傳記」欄下半頁十二行「京律」應更正爲「京津」。十七頁第一行民國「二年」應更正爲「元年」。下半頁第八行「子民」應更正爲「孑民」。十八頁上半頁十九行「舊曆時月」應更正爲「舊曆十月」。下半頁第九行「羅家侖」應更正爲「羅家倫」。十九頁上半頁廿一行「太源」應更正爲「太原」。下半頁十九行「據李濟琛」應更正爲「接李濟琛」。二十頁上半頁十五行「軍事聽」應更正爲「軍事廳」。廿二行「損之」應更正爲「損失」。廿一頁下半頁十九行「蔣委員」應更正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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