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沭阳县,自明武宗朱厚照正德二年(公元一四九二年)至清爱新觉罗·溥仪宣统三年(公元一九一一年),共四百一十九年。在此攸攸四百余年中,旱、潦、风、雹、蝗,加之瘟疫等自然灾害,交错频仍,造成千万计黎庶家破人亡,流离失所,而帝王后妃深居宫廷,过着花天酒地、纸醉金迷之糜烂腐朽生活,其子民处于水深火热困境之中,竟熟视无睹,无丝毫怜恤恻隐之心。余对此惊心动魄而惨不忍睹之灾情,进行粗略之探索,综述如下,俾今日之海峡两岸海属人士有所了解。明,正德二年(公元一四九二
根据清康熙十三年张奇抱修《沭阳县志》、嘉庆唐仲冕修《海州直隶州志》、民国戴仁修《沭阳县志》,辑录明、清两代之进士、举人、武进士、武举人,其发榜之年科、任职、事迹,作简略介绍,以资海峡两岸海属同胞,特别是年轻者,对明、清封建时代以科举取士之制度有所了解。从而看出满清王朝,不仅重视人学人材之培养,而且重视武艺人材之培养,然而明王朝只重视文学人材之培养,却忽视武艺人材之培养。兹辑录如下:明代进士十人:郇旃,洪武三十年,丁丑科,鸿胪寺少卿;孙让,建文二年,庚辰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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