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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台北市五华同乡会(以下简称本会)为敬老尊贤暨激励在学子女敦品励学特订定本办法。二、敬老年金:凡年满八十岁依身分证为准,以当年九月卅日为基准日。三、奖学金:乡亲们子女就读政府立案公(私)立高中(职)及大学院校系所(专科四、五年级)学生,(不含补校、夜间部、空大、推广进修部、在职进修及军警学生)可向本会申请奖学金。四、申请规定(一)敬老年金:第一次申请者于每年八月一日至卅一日止,以身分证正反面影印本提出申请。凡已领敬老金有案者,不必申请,如地址变更或其他
一、本基金辦法依據吳偉英先生與同鄉會之協議書訂定。二、本基金由同鄉吳偉英、吳鄭群珍夫婦捐款新台幣貳佰萬元,委託台北市五華同鄉會存入銀行孳息。三、本基金孳息所得,提存百分之廿轉為基金,餘百分之八十為敬老金。名額多寡以每年基金所得孳息為限。按年齡高低順序辦理。四、敬老對象凡五華同鄉在台灣設立户籍滿一年之長者為準。五、敬老金致送時間自中華民國八十七年(西元一九九八年)起,每年重陽節辦理。六、本基金及其孳息之存提,敬老金致送及作業等支出,均應提請台北市五華同鄉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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